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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尷尬:出錢煩惱VS不出錢煩惱
不太嚴格地來看,與其說生活費問題是同居兩人愛情的試金石,不如說它體現了同居男女雙方金錢觀的差異。這種差異,男人或女人莫名的堅持,往往在『非婚』性質的同居生活中,放大了灰色的尷尬。
出錢的煩惱
年輕的張小姐曾與男朋友同居一年多,兩人收入不多,所以生活費頻頻吃緊,掌管了『經濟大權』的她常常為此煩惱,最終提出了分手。她對記者說:『我當時整天都在煩惱,還從父母家裡頭偷偷拿東西。後來想開了,我又沒有嫁給他,自己年紀輕輕的,為什麼要整天過這種「慳錢主婦」的苦日子?所以我提出分手,現在自在多了,不用再為兩個人的下一頓擔懮了!』
有的情侶同居,可能只因為房子問題、經濟問題,或者就因為『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比一個人省錢』,但是很有可能的情況是,一方省了錢,一方的花費更大了。張先生的同居女友小溫尚未大學畢業,只依靠父母給生活費,所以兩人的生活費中,張先生分攤了四分之三,『本來以為兩個人住能省錢,沒想到花費更大了,我的女朋友每月出500元,她的個人開銷卻要大得多。』張先生面帶苦澀。
不出錢的煩惱
在生活費上開銷大的有煩惱,出錢少的也未必安心。
曾有一名男網友在論壇上發帖:『我的月薪是她的兩倍還多一些。除了平分房租和生活開銷外,她不願意多要我多給的錢。我們為此大吵幾架。現在想分手!』
與此相似的Wendy,和男友戀愛5年,他們有同居的計劃。展望未來的同居生活,她堅持女人在生活費上獨立,她對記者說:『我不喜歡花男朋友的錢,他給我很多錢的時候,就會感覺是在支付「性生活費」,渾身不舒服。』
同居畢竟不同於婚姻,缺乏確定性和保障性,從金錢上說,彼此仍舊會『神經過敏』。同居男女有時難以理清自己的財務賬,雙方感情如果破裂,共同財產也無法按夫妻雙方共享的方式進行分割,在法院裡最多只能按一般的經濟糾紛進行裁決。
GG和男友JN合伙做生意,生活費完全不分你我,全部由GG管理,男友有需要時纔從她這兒取錢,雖然目前關系穩定,但是她也心懷擔懮,『我覺得心裡總是不很踏實,畢竟還沒有結婚,我們不管是感情上還是金錢上,都沒有真正的保障。一旦出了問題,他如果要「算賬」什麼的,我覺得那樣好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