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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財政資金補貼購房者,對不購房者來說有失公平。因為公共性是財政的基本品質,除了對難以依靠自己力量謀生的困難群體可以予以一定的補助之外,財政資金應公平用於每一社會群體,但是像西安市這樣補貼購房者,一定程度上具有『特惠』而非『普惠』的性質。政府更應當降低有關購房稅費收取標准,而不是直接予以財政資金補貼,因為後一種資助方式等於是在用非購房者的錢為購房者進行補貼,間接影響乃至損害了作為非購房者的第三方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近年各地房價畸形高漲,遠遠突破公眾的經濟承受能力,政府的些許補貼對於巨額購房費來說是杯水車薪,解決民眾居住問題的根本途徑只能是將房價穩定在與民眾消費能力相適應的程度上。在房價高企時,如果民眾用腳投票,大幅降低房屋成交量,可能逼迫開發商適度降低房價。當前部分城市房屋正在或明或暗地降價,即是民眾用腳投票效用的體現。如果這時政府出臺措施刺激民眾的購房欲求,可能會強化部分開發商繼續維持暴利的心態,無助於房屋價格的穩定乃至適度下降。如果真有相當數量的民眾在該種政策的誘導下購房,實際就等於是維持與穩固了開發商的暴利,從這個意義上說,這種做法不但是用非購房者的錢補貼購房者,而更具有用公共資金補貼開發商之嫌。
部分地方政府有通過補貼購房者達到間接補貼開發商的目的,並不令人感到奇怪。因為一個地方的房屋成交量越大,房價就越加高企,土地生出的錢財就越多,政府的收益也就更大。這也正是近些年來部分地方政府不遺餘力地推高房價,伸出有形之手大肆謀利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正因為如此,民眾普遍對諸如政府補貼購房者之類的舉措深藏『托市』動機充滿疑慮與不滿。
在中央有關部門緊鑼密鼓地進行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上級政府提出將穩定房價與官員烏紗帽掛鉤情形下,部分地方政府或許不再敢於明目張膽地推高房價,但是也不能排除其通過假借促進民生等理由暗行『托市』之實,以幫助民眾購房名義化解調控舉措於無形的可能性,而且這後一種辦法相對更為隱蔽、危害後果或許更為深遠。對此,上級政府與民眾不能不明察並抱應有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