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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維修基金餘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更多閱讀:紅五月還是黑五月?五一成為08樓市『分水嶺』
其次,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纔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第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家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鏈家地產』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家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更多閱讀:大地產商頻抄底小企業臨出局地產大腕房價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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