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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樓市銷售不如人意,但開發商開出這樣的賣房承諾並不是熱鍋上的螞蟻熱昏了頭。購房者可以『在購房之日起滿三年後的60天內,選擇無條件退房』,請注意,是滿三年之後無條件退房,而不是這三年內任意時間都可以退。開發商給自己留出了足夠的資金周轉期。三年後,樓市可能又經歷一番漲跌起伏,停在一個或波峰或波谷或平穩的位置。樓市下行期,出手的購房者多是出於自住,出於對三年後保值的預期,這個條件依然是很有煽動性的。
即使購房者退房,有心的購房者已經算過一筆帳,『3年後如果要退房,將涉及到二手房的買賣,賣方要交的稅包括5.5%的營業稅,1%的個人所得稅,有的房源還要交1%的土地增值稅,這樣算來,利潤也就只有16.5%,此外,銀行利息也要考慮啊。』房價高啟在那,買的時候總價在那,退的時候損失還是自己承擔。
並且鑒於目前很多二手房新房價格倒掛的情形,開發商收回樓盤二次出售,有利可圖的可能依然很大。橫豎算來,開發商的算盤打的劈啪響。無條件退房、零首付都是花頭,切實降價纔是硬道理。
名嘴:翌日天明 『無條件退房』對於開發商真是救命稻草?林林種種的促銷對現在的購房者而言已經不再能刺激起他們的購房欲望,更多的則是讓他們看到開發商的窘境。正如江北七月大優惠一樣,促銷幅度之大,是歷年來罕有,坊間更有戲言其房價一夜之間回歸三年之前。但是結果又如何?事實說明一切,七月的江北樓市並沒有因此火起來,開發商的日依然難過,所以我看』無條件退房『不過與『特價房』一般,很難成為開發商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