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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斷供潮終於開始爆發。有跡象顯示,深圳、廣州、北京、上海出現不同程度的樓市斷供,銀行不良資產比例在微幅上升,但在所有斷供的房產中,尚未發現自住的房貸者。
中國第一次房貸斷供潮,是發生在1998年的深圳。此前,海南,北海等地樓市泡沫的破滅,因買房支付方式的問題,很少產生按揭貸款,斷供的情況也就不普遍,因此,海南發展銀行的破產與按揭房貸無關,主要是開發商貸款搞垮了銀行。1998年,受香港金融危機影響,大量港人在深圳置業後發生斷供,因斷供而發生跳樓的事件有7起,其中,布吉4起,龍崗中心城1起,羅湖1起,寶安1起。而跳樓者,大多是港人的二奶。
今天的南方都市報報道,深樓市斷供個案浮現,斷供業主爲一男士,其於2007年7-8月間樓市最高峯時,在泰華大廈買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時價約8000元/平方米,貸款七成。其從今年1月份起連續3個月斷供,“他明確表示已經供不起了,讓我們收樓”。據瞭解,該樓市價已爲5600元,基本跌去首付。很顯然,這名男士爲樓市炒家之一,因這套房子已成爲負資產而決定斷供。
在上海,樓市斷供事件頻生,銀行大多采取的是收樓拍賣的形式。而斷供的主要原因,亦爲前期囤房過多,出售困難,月供負擔過重而斷供。這種原因的斷供,只是正常的經濟活動,是虧損和盈利的問題,因爲斷供者本來就是在做生意,把房子作爲一種投資工具,就像股票一樣,虧損只是一種常態。
據銀行界人士判斷,所有樓市炒家不會輕易斷供,在樓市下跌30%時,其實已經虧去了首期和交易成本,只要本人資金鍊不出現大的問題,還會繼續供樓。在深圳,有的炒家手上的房子已經跌去了將近40%,而仍然堅持持有,主要原因是,這部分炒家有正常收入來源,比方說,有的有餐館,有的有公司,要賣就要賣個好價錢,要麼索性不賣,這也是爲什麼二手樓和新房價格倒掛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發生在一線城市的斷供潮,不會對社會產生影響,也不會對銀行正常房貸構成風險,是局部的和少量的。而且,只要有樓市投機存在,這樣的事情就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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