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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統計局2008年1月24日發布的統計公報,200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786元,人均月收入為1149元,全國商品住房平均價格(2007年7月份)3383元/平方米。可計算出:
2007年7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3383元÷1149元=2.94
由於國家統計局2007年全國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尚未發布,所以,我們只能提供2007年7月的數據供參考。
盡管以上數據顯示2007年7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是下行的,但中國2007年全國直轄市及省會34城市"住房痛苦指數"所顯示的卻是大幅上行的。所以,不可對此數據評價過高。而且盡管200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為17%,但物價漲幅卻高達4.8%,所以,更不可對此數據評價過高。
2007年12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最高的城市仍是北京,其"住房痛苦指數"再創新高,達到了7.72。為中國"住房痛苦指數"新的珠穆朗瑪。
"住房痛苦指數"高達7.72所告訴我們的,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這樣一個現實:在北京,一個中國的普通老百姓,要用他7.72個月的全部收入,纔能買到1平方的商品房。如果要買到一所90平米的住室,得不吃不喝地將他的全部收入積攢78年。還得在這78年間通貨膨脹率為零。
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數"從2006年10月的5.00,上昇到了2007年12月的7.72。漲幅高達52%。這表明,北京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長水平,大大低於房價上漲的水平。
一個中國的普通老百姓,要用他的正常收入,去買中國的商品房,無異於用自己的牙齒咬自己的鼻子。別說端個板凳,豎個梯子都夠不著
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價值中樞在整體上移。
2007年全國直轄市及省會34城市"住房痛苦指數"平均值為4.98。2006年的平均值為4.06。
2006年10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6倍以上的僅北京一個城市,而2007年11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6倍以上的達到了6個,它們是:廣州、北京、廈門、大連、天津、長沙。
2006年10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5倍以上的為七個城市,而2007年11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5倍以上的達到了17個。
2006年10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2?3倍以上的為5個城市,而2007年11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在在2?3倍以上的城市僅剩下了1個。
中國"住房痛苦指數"最低的城市是呼和浩特。"住房痛苦指數"為2.33。
2006年5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
2006年5月,全國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為3199元/平方米,2006年城鎮居民平均收入為11197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933元,於是,2006年5月的中國『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2006年5月中國住房痛苦指數=3199元÷933元=3.43
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10493元,除以12,得出月均可支配收入為874元,全國平均房價為2820元/平方米,於是,2005年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2005年中國住房痛苦指數=2820元÷874元=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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