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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於廣州市向市場租賃近千套房子做廉租房的新聞引起了記者的興趣。『廣州市今年擬從市場租賃1000套小戶型住宅,再以廉租房的價格(1元/m2)出租給住房有困難的群體,其中越秀區要解決286套。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越秀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越秀區替286戶困難群眾從市場租賃房屋,為期兩年,單單是替困難群眾埋單的房租就達4000多萬元。大多數房源為一房一廳,租價也不會虛高,1300元?月。』
根據這個數據,記者算了一筆賬。倘若按照1300元?月計算,解決286戶的兩年租房問題,總共需要的房租為8923200元。而如果是以4000萬元的政府總投入額來計算,解決286戶的兩年租房問題,每月每戶的房租額則為5828元?月。
這兩組數據比較令人觸目驚心。第一組數據,總房租只需要近900萬元,而政府卻報出了4000多萬元的價格。其中差了3000多萬元,不禁讓人遐想連篇。而第二組數據每月房租近6000元?月,而政府報出的數據則是『不會虛高』的1300元?月。近6000元?月,在市區任何一個樓盤租一個相當不錯的房子也是綽綽有餘的了。
當然,也不排除是寫此新聞的記者筆誤或者是采訪對象本身計算錯誤,也極有可能是新聞出爐時由於時間緊迫語焉不詳地把全市的數據只套在越秀區的頭上搞錯了。這是剛過去幾天的新聞,還沒有人出來說明這個數據到底范圍有多廣,而記者經過一番努力也沒能核實到這4000萬元到底是何指。
數據的強烈反差,讓人覺得非常離譜。不過,記者認為,數據如何不必去深究,問題的實質在於,作為動用公共資源建設或是向社會租賃作為社會救濟性質的廉租房,其面積不能過大,其租價也不能過高。
在一個多月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又聯合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廉租房閑置、出借、准入及退出等進行規范。其明顯表達出,廉租房屬於政府照顧社會弱勢群體的福利政策,完全靠政府補貼支持,說白了,就是用全社會納稅人的錢。同時,廉租房的建設和經營管理不以盈利為目標。有經濟適用房『寶馬車出入』及『六連號』的前車之鑒,備受推崇的廉租房不能重蹈覆轍,拿公共資源出來做事,就不能貪大求華,必須以滿足基本的居住需求為前提。 (龍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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