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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玉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我國應防止『公共利益』征地被擴大和濫用。昨日(6日),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李冬玉在參加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時提出了上述觀點。
現行征地制度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比如,在一些地方,開發商伙同當地政府濫用公共利益的名義,強制被征地農民做出犧牲和讓步。
李冬玉表示,由於現行征地范圍既沒有明確的、羅列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法律明確的機關界定公共利益,所以存在『公共利益』征地被擴大和濫用的現象。她建議,要先限制征地范圍,在現行《劃撥用地目錄》基礎上,研究制定《征收、征用土地目錄》,嚴格使用國家征地權限,確保征收征用土地在『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圍內。而且,無論是『公共利益』征收的土地還是非公共利益使用的土地都要首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