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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過程在三亞市房產局政策法規與拆遷科科長林森看來很完美,政府不用再去協調解決具體瑣碎的糾紛,居委會的拆遷公司與被拆遷戶很熟悉,哪一家的違章建築是什麼時候建的,怎麼建起來的,是否應該付給拆遷補償,他們往往比政府部門更清楚。
試點地塊的拆遷工作目前已經完成,雖然月川居委會和三亞市政府目前尚未公布『居委會拆遷公司』的拆遷賬目,但月川居委會的所有居民已開始嘗到了甜頭,一林姓居民告訴記者,剛剛過去的春節,居委會給每個股東都發了800元的過節費。
林世耀則說,成立拆遷公司後,『強制拆遷』變成了『自主拆遷』,被拆遷的居民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居委會也已見效益。現在,月川居委會已將500萬元作為補貼居民養老基金專款專用存入銀行賬戶,每月給原戶籍在月川的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發放100元,今後逐步增加。
看著月川居委會的拆遷公司紅紅火火,三亞市的其他居委會也開始眼紅。三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嚴之堯介紹說,目前,三亞東岸、榕根、海羅、海棠灣、鹿回頭等地的居委會都在主動申報成立拆遷公司。
『居委會拆遷公司』同樣引起了海南省主要領導的關注,2月19日至2月21日,在海南省建設廳副廳長向多銀的帶領下,省領導批示成立的調研組來到了三亞,對這一模式進行調查。
在2月19日的座談會上,調研組帶著學習經驗和總結不足的態度對『居委會拆遷公司』模式提出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也是前期媒體報道中提出的質疑:『居委會拆遷公司』是否有拆遷資質?是否有拆遷許可證?是否與被拆遷戶簽訂了拆遷協議?真的是所有被拆遷戶都滿意?誰來監督『居委會拆遷公司』的公正、公平?
參與座談會的三亞市相關部門則一一回答:『居委會拆遷公司』尚未辦理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但與所有被拆遷戶都簽訂了拆遷協議,當然會有個別人對此次拆遷不是很滿意,不過最終還是得到了解決,而如果『居委會拆遷公司』出現顯失公平的問題,理所當然應該由市政府房產局進行監督和裁決。
對於『居委會拆遷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三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嚴之堯認為,『自主拆遷』的模式還處在探索階段,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各種機制也會加以完善和改進。他在座談會上總結了『居委會拆遷公司』這一『自主拆遷模式』的14大積極作用,他認為最核心的積極作用就是有利於維護被拆遷戶的利益。
嚴之堯說:『以前的拆遷都是交給公司,並不知道他們能不能做好拆遷,百姓願意不願意接受他們的拆遷。雖然現在也有規定,拆遷公司要通過競標獲得拆遷項目,但實際上,假如市場運作比較好的公司,它不會來競標的,只有一類公司——專門「吃政府飯」,跟政府關系很好,能調用公安、武警的纔來競標。天天和相關政府官員「吃飯、喝酒」的這些人來競標,被拆遷戶的補償自然會壓到最低,老百姓肯定會不滿意,產生社會矛盾。現在政府掌握大標准,居委會掌握小標准,被拆遷戶得到了最大補償,自然能夠實現和諧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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