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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各大城市於2008年住房建設規劃中紛紛寫入限價商品房之後,建設部正進一步鼓勵各地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賃房機制,以使我國住房保障體系更為嚴密。
對於住房保障問題,目前建設部已基本明確方向:低收入家庭可以住廉租房和購買經濟適用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購買限價商品房,高收入家庭可購買商品房。
但住不上廉租房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以及不能買經濟適用房又買不起限價商品房的家庭卻有點兒『兩不沾』。
租房成為目前解決『夾心層家庭』住房困難的一個辦法。為此,建設部副部長姜偉新日前在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表態,鼓勵各地進行建設政策性租賃房的探索。
福建模式福建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在2007年8月的全國城市住房建設工作會議上,福建省曾專門做過經驗介紹。
早在2006年,廈門就建立了打通中等以下各層次收入群體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制度。
廈門藍本的核心是,對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實行租金補助制度,家庭收入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上限0.5倍及以上的,補助房屋租金的70%;家庭收入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上限0.5倍以下的,補助房屋租金的80%。其中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補助房屋租金的90%。
2008年,政策性租賃房制度將在福建全省建立。福建省建設廳副廳長王知瑞日前對外表述了福建方式的框架:政策性租賃房主要是在限價房、經適房中配建,專門用於出租,實行以物價部門核定的成本來定租金這一方式。政策性租賃房可享受經濟適用房的各項政策,政策性租賃房套型面積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供應對象主要面向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引進人纔等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
作為具體步驟,福州今年將首批提供600套政策性租賃房,解決在榕創業就業各類人纔的住房困難。
『福建經驗是先搞政策性租賃房,租賃價格略低於市場價,同時再搞限價房。』在建設部近日的一個會議上,建設部副部長姜偉新如是高度點評福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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