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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轉讓征收個稅和土地增值稅的消息再一次讓房產中介和房屋交易人繃緊了神經。但如何從客觀的角度看待此次『落地』的『兩稅』,本報特別邀請兩位學者作出解讀,希望還原一個在稅收風口浪尖上真實的昆明樓市。
雲南大學留學生院院長 經濟學教授徐光遠
長時間的『吹風』,一再地渲染和醞釀,倍受關注的個稅、土地增值稅開始在昆明執行了。雖然大家對這兩個稅收的落實早已是心中有數,但還是會對昆明的房地產市場掀起不小風浪。幾手房交易成本的提高,使投資者幾乎無利可圖,炒房獲得的收益所剩無幾,將嚴厲打擊投機者的炒房行為,標志著昆明房地產市場走向規范。而各稅種征收一系列的軌跡,記錄著昆明宏觀調控全面落實的歷程,也彰顯了中央打擊房地產投資的力度。
此外,嚴厲限制炒房,即使有錢買房,由於要交納高額稅款也會慎重,對無房者無疑是一個『福音』。而對本人名下的住房或者有以小房換大房這樣改善住房需求人來說,稅收政策中都有減免或免征的政策優惠,實際上並沒有高額的稅款壓力。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對解決貧富不均是一個強有力的舉措。
雲南財經大學房地產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周大研
契稅(普通住宅減半征收與非普通住宅全額征收的界定)、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四大稅種重拳出擊,至少反映了一個問題:在國家宏觀調控的打壓下,房地產市場需求仍然比較旺盛。相比行政手段和利率手段,稅收調控對投資需求的抑制作用最為直接,它也是需求管理最有效的宏觀調控工具。
但有一個問題是值得考慮的,無論是契稅、營業稅,還是現在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都是交易環節稅,而保有環節稅的征收是個空白。換句話說,國家出臺的『堵』的政策太多,而『輸』的政策太少。雖說目前征收的稅種對抑制投機有直接效果,但僅只是權宜之計。個人認為,只有『堵』和『輸』的政策兩者結合,纔能真正穩定市場。
現在物業稅草案正在討論中,這個稅種屬於財產稅,意味著繼這四大稅種之後,國家下一步將對空置住宅和擁有多套住宅的情況進行征稅,相信物業稅一旦出臺,其影響力將更大。
當然,對於這次兩個新稅種的征收情況還要通過一段時間的檢測,否則無法作出評估,就像營業稅在昆明征收纔4個多月,如此頻繁的稅種『落地』,有可能將風險傳達給金融機構,造成負面效果,值得權衡。此次兩稅『落地』,效應預計應該在明年下半年顯現出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二手房市場是中低端市場,以目前的稅收征管情況來看,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這可能會抬高房價,加重中低收人者的負擔。
新聞助讀:
去年5月底、國辦發[2005]26號文件轉發了國務院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即『國八條』,提出了一系列以經濟手段為主的的綜合調拉措施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即刻發文要求在個人轉讓住房環節加強稅收征管。昆明市子去年12月加日正式啟動房地產稅收一體化征收管理。也就是時個人購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精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稅率5.5%)的政策。
今午5月底,『國六條』出臺,將住房轉讓營業稅征收時間由原來的2年改為從2的6年6月1日起以5年為時間界限。昆明市於今年8月1日,將該項政策『落地』。
征收個稅、土地增值稅的說法由來已久。2004年1月,征收二手房房個人所得稅率先在杭州實施。而後,個稅政策在南京、北京、、青島、深圳等地先後試行、此番『落戶』昆明,可林說是水到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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