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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對二手房交易全面征收土地增值稅,先前人們普遍認為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應該包含的個人所得稅,不在扣除之列。
近日,記者在朝陽區下發的《個人轉讓二手房繳納土地增值稅政策宣傳》中看到,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為:原購房發票金額+營業稅+印花稅+原購房契稅+加計5%金額(即原購房發票金額×5%×居住滿年數)。
也就是說,先前人們普遍認為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應該包含的個人所得稅,不在扣除之列。
在原有征收范圍基礎上,該文件還新增『個人轉讓住宅以外的其他類型房屋,應計征土地增值稅』。這樣一來,今後個人轉讓商鋪等非住宅項目,也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但是,該文件同時明確,以法定繼承方式或將房產贈與親屬及社會公益、福利團體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據悉,除可能有個別環節的不同外,北京市其他區縣在征收標准、計算方式等關鍵問題上將統一按朝陽區實施細則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稅。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也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纔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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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二手房整體影響很小
信一天市場部經理羅煜告訴記者,由於合同價格為計稅基數,增加稅費將刺激該類房產做低合同價現象增加。羅煜還介紹,目前北京市二手房交易中14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宅交易所佔總交易量比重在13%以內,並且此部分房產中5年內房產所佔比重約為60%,所以,征收土地增值稅對北京市二手房整體交易量影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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