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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蘭州市二手房交易稅收由蘭州房地產交易中心全面代收。為讓廣大購房者放心、明白地進行二手房交易,昨日下午3時,蘭州市百餘家中介公司負責人和眾多購房者齊聚在蘭州房地產大廈,參加了由蘭州市地稅局房地產建安分局、蘭州房地產交易中心主辦、愛家會房地產承辦的『二手房交易稅收政策解答會』,蘭州市地稅局房地產建安分局副局長丁曉春和中國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甘肅方正稅務師事務所所長方斌國就二手房稅收政策為與會者進行了詳細講解。
問:二手房的征稅過程中,對於個人所得稅繳納如何規定?
答:在二手房的征稅過程中,納稅人能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一發票,並且發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一致的,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生的裝修費用,將按照規定的比例扣除,即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價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在住房轉讓過程中,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價值憑證,將由蘭州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等因素,確定住房轉讓收入的1%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如果納稅人能夠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個稅具體計算辦法為轉讓收入減去房屋原值,再減去裝修費用、工本費等合理費用的餘額,即增值部分乘以20%的結果即為征收個稅的稅額。蘭州市地稅局有關工作人員特別強調,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有虛假轉讓,稅務機關有權聘請房屋評估機構對其住房進行評估,重新核定價格,並按照核定後的價格來征收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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