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前還款小有限制
當然,房貸業務萎縮給消費者帶來的未必全是『好事』。目前,已有多家銀行對貸款不到一年就提前還款者收取1%左右的違約金,另外,大多數銀行還對提前還款金額設定了最低限額,對於提前還款的次數,也有不盡相同的規定。業內人士預計,兩次加息過後,如果提前還款數量不斷增多,銀行將會對此行為施加更為嚴格的控制。
這種苗頭已經有所顯現。譬如說,近幾年來,滬上銀行提前還貸預約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左右,不過,近期不少銀行開始推翻此慣例,部分銀行規定了10個工作日左右的預約期,有些甚至規定,欲提前還款者必須提前15天通過電話或書面向銀行預約,然後由銀行確定具體的還貸時間。
另外,部分已經推出『無障礙提前還貸』概念的銀行也已不能履行當初的承諾,即保證在5個工作日內辦妥提前還貸手續、且不收任何違約金。新的規定是,每月5日為固定的提前還貸日,客戶提前還款必須在此前預約,否則就要等到下個月的5日。部分支行還對每月提前還貸總量設上限,超過後,則當月不再受理提前還貸。
銀行方面對此作出的解釋是,伴隨樓市調控和多次加息,滬上銀行提前還款量同比大增。銀行在人手分配、資金重新投放等方面難以協調,預約期拉長也屬無奈之舉。
不過,也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一家房貸餘額規模在40億元左右的銀行,目前一個月的提前還貸量大約在2億元左右,即使按照6%利率來估算,每延遲半個月就可多收利息50萬元,一年下來就是600萬元。
針對於此,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認為,銀行通過較長預約期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不當得利,消費者有權拒付。因為在目前的房貸借款合同中,基本沒有對提前還款的預約期進行約定,銀行應當與借款人協商預約期限,而不能單方面規定。長達半月的預約期也大大超過了合理的范圍,如果銀行的工作效率不高,確實需要這麼長的工作時間,也不應該收取預約期的全部利息,超過合理工作時間的利息應該免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