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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落地後,『假離婚』『假贈與』『假過戶』等『避稅』方式層出不窮。這些『避稅』方式,表面上看似可以節省不少稅費,其中卻蘊含著很大的法律和市場風險。
方式一:做低合同價,能避就避。『做低合同價』是二手房市場買賣雙方最常用的避稅方式。比如一套實際轉讓成交價格為60萬元的房屋,買賣雙方私下協商簽署協議後遞交給房管局的過戶價則是以40萬元成交的。這樣剩餘20萬元所產生的稅費就可以輕易避掉了。
潛在風險:這種方式可能導致買家根據低報的過戶價格來付款,造成業主的損失。
方式二:先租後買,延期交易。『兩稅』都將5年作為一道界限,5年以上轉讓可以免征營業稅。於是,市場上出現了買賣雙方協商以『先租後買』來達成交易的情況。
潛在風險:該辦法因為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無法辦理交易過戶,購房的產權並不是買家的,未來買賣雙方無論哪一方反悔都會造成糾紛。
方式三:假贈與真買賣,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頒布後,不少業主通過『假贈與』偷逃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等。
潛在風險:根據《合同法》規定,買方拿到房產後如果發生了質量問題,在法律上不受保護。贈與在房產證過戶之前,隨時可以撤銷。由於雙方私下進行交易,一旦一方違約,很容易引起糾紛。
方式四:離婚造假,瞞天過海。根據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家庭是指配偶關系,也就是說夫妻倆的第二套住房在轉讓時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為了避掉這部分稅費,許多夫妻在此大做文章,通過假離婚的形式進行避稅。
潛在風險:因為是假離婚,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對財產的分割不會作過多考慮。因此,離婚後一旦出現一方拒絕復婚的話,另一方是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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