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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江西安義縣21戶居民通過合法手續買下了一片商住用地。但如今,當地政府卻在沒有得到居民允許的情況下又將土地轉給了房地產開發商。地方政府出讓土地『一女嫁二夫』的違規行為,讓群眾10年難圓建房夢。
記者了解到,早在1994年,安義縣龍津鎮鳳山村為了籌集村級小學和村辦公樓的建設資金,將靠近南安公路的一片土地向社會公開出售,土地性質為商住用地。當時,這片土地被分為34塊,每塊准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1995年,這片土地以每塊1.5萬元的價格被安義縣21戶居民買下了其中的28塊,並先後獲得了政府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過,正當1999年村民准備動工興建商住樓時,由於南安一級公路修建和拓寬,居民的建樓工程只好服從政府的規劃暫時停下,並得到縣土地局『同意延期使用』的書面許可。目前,除一戶居民在這塊土地上強行修建了一棟5層樓房外,其餘20戶一直按照政府的規劃等到南安一級公路完工至今。但苦等10年的群眾,等到的卻是政府將南安公路沿線土地以每畝約25萬元的價格出讓給房地產商,規劃建設安義縣的『生態綠城』。
安義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兼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杜小華現任縣新城區建設指揮部的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南安公路通車後,根據縣委縣政府的規劃,公路兩邊要建20米綠化帶,打造綠色生態長廊。這片被21戶買下的地正好被規劃為『生態綠城』。由於這一規劃是政府請加拿大的高級專家設計的,政府不充許私人在這裡建成一戶一宅。鑒於這21戶的建房用地手續合法有效,政府考慮對這些購地群眾進行一些補償。『但由於補償達不到群眾要求,政府只能允許開發商先施工,以後再和群眾商談。』
針對政府出讓土地『一女嫁二夫』的行為,南昌市148法律服務所主任熊伍根介紹,根據國家土地管理的相關法規,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事先和21戶協商,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證明21戶存在違規違法的情況下,無權收回他們的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在沒有辦理轉讓手續的情況下,將已經批讓出的土地擅自轉讓給其他單位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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