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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自2006年8月1日起,所有地稅局開始強制征收房產出售個人所得稅。據介紹,從8月1日起,崇文區、海淀區、宣武區和朝陽區開始對二手房交易執行兩種稅率:如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憑證的,個稅征收標准為應納稅所得額的20%;如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征收額為住房轉讓收入的1%。而其他區則暫時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0%征收。至此二手房征收個稅政策終於明朗化,但塵埃落定後的個稅政策,呈現在市場面前卻並非一派平靜。
●『冰火兩重天』
8月1日,政策執行的第一天,成為地稅局熱鬧與冷淡場景的一個分界點。
據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市場部統計,個稅征收第一天各地稅局辦理涉稅手續人數回歸往日水平,超過八成業務辦理者主要辦理正常的營業稅、契稅交納手續,買賣業務諮詢量比往常減少了15%。
相關數據統計顯示,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東城區、西城區、宣武區,以及崇文區八個城區地稅局的日常過戶總量是315戶/日,而7月27日、28日、31日(29、30分別是周六、周日,地稅局不上班)的過戶量分別是:640戶、780戶、1166戶。
而從8月1日開始,過戶量回歸到正常水平。8月1日、8月2日、8月3日,朝陽、海淀、豐臺、東城四區地稅局的完稅總量分別為:205、185、200。『因為有很多不涉及個稅的也要過戶』,相關人士解釋道。
●如何合理避稅?
某房產中介公司市場分析人士羅煜認為,利用優惠政策避稅的合理渠道有:
1.變『5年內』為『5年以上』
政策規定,對個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房產,免征個人所得稅及營業稅(普通住宅);而5年內出售的次新房中有近30%的房產距5年期滿僅剩不到一年的時間。因此,在不急於出售的前提下,房主可以考慮先行出租,待期滿後再進行出售,可以享受免征個稅及營業稅待遇。
2.在售房前後一年內買房
政策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前後一年內按市場價格再購房的市民,其出售原有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視新購房的價值進行全部或部分免稅。
市民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後一年內購買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購房的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的銷售額,那麼,現住房銷售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享受免征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果新購房的金額小於現住房銷售額,則可以按照購房金額佔現住房銷售額的比例,享受減征同比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比如,李先生以50萬元出售了自住房,如果他在一年內以60萬元買進一套房子,他可以拿著售房和買房時的票據到地稅局,可以返還其全部個稅金額;如果他以40萬元購買的房子,則可以拿到返還的4/5的個稅金額。
3.假借『繼承』或『贈予』
政策規定,對於繼承和贈予房產的,業主可實現免交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於繼承和贈予房產,業主可不必交納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只需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證明,到地稅局直接辦理完稅手續即可。但對於繼承和贈予房產的交易,客戶所交契稅需按該房產的最低計稅價為基數,以3%交納。
但據相關人士介紹,買賣雙方約定好,假借『繼承』或『贈予』的名義過戶,這種做法有一定的風險,它更適合雙方充分信任的情況下,否則,將要承受過大的風險,有可能出現不利情況。
4.做低合同價
這是買賣雙方最常用的避稅方式,它是指買賣雙方合同的成交價格不低於政策指導價,政府暫時也還沒有相關的監管措施。但『此舉不宜進行,原因有二:第一,其舉違反稅收政策,政府對此違規行為也即將加大監管力度(查看地圖),風險性較大;第二,從購房者角度來看,當此房產再次出售時,先行做低的「購買價」將拉大買賣差額,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償失』,羅煜解釋道。
●能否征收到底?
個稅強制執行,表現在繳納程序上為:先繳納個稅和營業稅,再繳納契稅,然後纔能過戶。這種程序的執行,使得消費者再也無法逃脫個稅程序;而在以前,只要繳納契稅、營業稅就能過戶,過戶後『自覺繳納個稅』。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沒有人會主動繳納個稅。
據介紹,在政策出臺之前,強制執行之所以沒有進行,一是因為個稅不為經紀公司和客戶所接受,並以一種恐慌的心理抵制;另一方面,政策裡並沒有要求一並征收,只要求『自覺申報』。
這次政策雖然已經明朗化,不再有任何懸念,市場上也不會再有所謂的謠言。但對於個稅政策能否征收到底,卻成為另一個話題。
據了解,早在1994年,對二手房征收個稅的相關政策就已經出臺。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但是,由於各個利益集團的激烈博弈,二手房個稅,時征時停、此地征彼地停,始終沒有堅持下來,導致二手房個稅徒有其名,這種現象在世界稅收史上也不多見。
為此,『此次的二手房個稅都能堅持下去嗎?』網友『其實我知道』對此表示懷疑。
但羅煜認為,7月31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出臺了《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告》,《通告》包括三條實施細則。『這次出的3條細則是利於個稅征收執行的,明確了征收金額,不會出現算不清的現象。從程序上也明確「一並征收」,以前的「一窗式」並沒有一並的意思,因此沒有空子了。另外,金額數量能被房主接受,個稅也不是新鮮稅務,因此心理關也能過了。所以,個稅政策會征收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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