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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陳先生有心當個好房客,可他沒想到租來房子,會冒出這麼多房東,猶如九曲黃河十八道彎,最後不得不上法院,纔把麻煩擺平。
去年8月,陳先生找中介,看上一套在三裡亭的房子,交上700元定金,付了387元中介費。房東是個女的,姓王。付房租時,陳先生看了房產證,不過是個復印件,他也沒多想就交了一年的房租9000多元。
剛住不到兩個月,一個機關單位來人,稱租房子的房東不是真房東,他纔是房東,房子是單位的,陳先生看到的房產證是假的。
不管房東假不假,房子總得住下去的。陳先生找來中介當娘舅,跟這家單位好說歹說,終於達成協議。對方同意,中介適當作出賠償,然後找到房東,叫她把租金、金都轉給這家單位,事情就這樣結了。
經過派出所、中介等多方了解,弄清那家單位早先拿到房子產權證後,發現房子被人租了,房客就是那個王姓女子,她說房子是從『王飛龍』處租來的。因種種原因王飛龍在使用這個房子,但他沒有產權。
那家單位是一房東,『王飛龍』算是二房東,王姓女子是三房東,陳先生糊裡糊涂地陷進這個無頭案,成了受害人。
陳先生無奈只得上法院,告王姓女子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存在欺詐行為,出示的房產證是偽造的,與這個『假冒房東』簽的租賃合同無效。
案子近日在江乾法院宣判。法院認定陳先生前後損失8450元,應由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判王姓女子退出陳先生金及租金損失。可王姓女子從來都沒到過法庭,法院也是作缺席宣判。打這場官司已花了大半年,這筆損失要賠回來,估計又免不了一番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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