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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九部委《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及其細則已發布將近兩個月。記者了解到,雖然大部分銀行尚未出臺相應細則,但銀行在辦理個人房貸時已開始按照相關要求執行。而記者從農行天津分行獲悉,該行在個人房貸合同中已經加入了『購房用途』一項。
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考慮到中低收入群眾的住房需求,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工行、中行等銀行的天津分行人士表示,雖然他們還沒有接到總行的相關細則,但他們已經轉發了上述調整內容。
業內人士表示,購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將直接影響到部分買房人的首付款支出,從而抑制投機者的炒房行為。舉例來說,某市民有40萬元資金,他如果想購買兩套面積為100平方米、每套價值100萬元的住房,在原有首付兩成的條件下,可以通過在兩家銀行貸款的方式將兩套房子同時買下。但房產新政策出臺後,他只能貸款買一套房子。
記者日前從農行天津分行了解到,在該行的房貸合同中已經加上了『購房用途』一項。一直以來,銀行很難准確了解到申請房貸的人購買過幾套住房,而調查方法就是到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中進行查找,但如果有人以其他人的名義申請房貸,其實際信息就不能在信用記錄中體現出來。農行人士表示,現在他們一方面讓房貸申請者自己填寫購房用途,另一方面也會通過與房貸申請者的交談中了解其購房用途,而談話記錄他們會保留。
業內人士表示,這種調查方式雖然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有點『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味道。如果申請人刻意隱瞞,銀行還是難以得到准確的信息。因此提醒房貸申請者,隨著銀行調查方法的不斷成熟,刻意隱瞞自己真實貸款用途很可能會在自己的信用記錄中留下不光彩的一筆。(傅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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