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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一些近來到銀行辦理過住房貸款的市民都已經發現,在天津市不少銀行,房貸險已經不再是非保不可了。據了解,部分銀行已將房貸險列為房貸環節中一個『自選項目』。
據了解,以往市民到銀行辦理住房貸款,銀行會要求市民同時購買房貸險。這樣一旦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遭受火災、爆炸、暴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和發生施救費用,保險公司就會將賠款支付給享有優先受益權的銀行或房屋所有人。在一些房貸險產品中還有履約保險條款,負責在借款人因意外傷害死亡、失蹤或傷殘而失去還款能力時,替借款人承擔全部或部分還貸責任。
而現在市民貸款買房,這種房貸險已經從『必選項目』變成了『自選項目』。記者詢問了本市多家銀行,大多數銀行人士的答復都是現在辦理住房按揭貸款,買不買房貸險,市民可以自己選擇。銀行並不會因為市民不買房貸險就不放貸款,也不會因為市民買了房貸險就放寬貸款條件。也有銀行人士表示,在該行辦理房貸,房貸險還是要買,但不是由市民而是由銀行來付保險費。
也有銀行人士表示,要不要買房貸險,要看銀行之間的競爭狀況而定。如果一個樓盤完全由該行發放開發貸款和按揭貸款,房貸險就可能不免;如果一個樓盤由多家銀行同時為其發放按揭貸款,由於銀行之間競爭激烈,這幾家銀行就可能都允許市民自願購買房貸險。
據了解,以後市場中的房貸險可能會換上新面孔來吸引市民購買。不久前,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貸款房屋保險管理的通知》,規定除經與貸款購房者協商並獲得其同意外,貸款房屋保險的保險金額應以貸款金額為最高限額。對僅承保財產損失保險責任的貸款房屋保險,其保險起期應為貸款購房者取得房屋使用權之日。保險公司還應充分考慮貸款購房者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保費繳納方式,積極開發分期(年)繳納保險費方式的貸款房屋保險產品。據記者了解,有的保險公司已經在嘗試按照新要求對自己的房貸險產品進行『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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