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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自己家快裝好的太陽能熱水器被物業公司強行拆除了,家住佰嘉城的王先生,打算組織其他有相同遭遇的業主,聯合將物業告上法庭。
『物業來人後,事先不跟我們商量就直接把熱水器給拆了。』業主張先生表示,6月初他花了3000多元購買了太陽能熱水器,但在頂樓快安裝完時,物業就以涉嫌侵佔公用面積為由,將熱水器拆掉。『現在國家也鼓勵安裝太陽能熱水器,而且物業沒有和我商量就強行拆除的做法,讓我無法理解。』王先生表示,跟有他同樣遭遇的還另有8個業主,都是在頂層安裝太陽能熱水器被物業強行拆除的。
『在安裝前,我跟同樓的其他業主專門商量過,大家都對我安裝熱水器沒有意見。』另一位業主王先生認為,物業所認為的公攤面積,完全沒有經過他們核實。王先生告訴記者,物業公司將熱水器拆掉後,他們曾去討說法,物業最後的答復只是:不許安裝。
小區物業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在規劃時,對太陽能熱水器沒有進行統一設計,而且住戶共同擁有的樓頂空間,如何支配使用,需要征求其他住戶的意見,再者,安裝的過程,還可能會破壞樓頂的防水膜。『強行拆除,是不得已而為之。』這件事情發生後,北京市嘉佑律師事務所宋先麗律師結合本案例分析後表示:物業的做法屬不合規定。
宋律師說,《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確規定,對已建成的建築物,住戶可以在保證其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安裝有質量保證的太陽能利用系統;對違反規定、阻撓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的,要責令整改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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