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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申請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家庭的資格?
答:申請人認定。申請人的戶籍以戶籍簿記載為准;申請人家庭人口按其被拆遷住房同戶籍人口計算。對於申請人及其同戶籍家庭成員已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房、公有住房使用權或承租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的,不得再申請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
家庭年收入認定。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不需提供家庭收入證明。其他申請人的家庭年收入一般按照上一年實際發生數核定。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年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離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憑上一年銀行養老金領取單據證明其收入,未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離退休金發放單位出具其年收入證明;不能提供工作單位收入證明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按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直接計算其收入;對明顯高於最低月工資標准的家庭,按實際核定其收入)。
拆遷補償安置費的認定。拆遷補償安置費指被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被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和安置補貼金額)、按房屋面積確定的搬遷獎勵費、對違章建築的安置補助費和各種困難補助費總和。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認定。拆遷住房建築面積以《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記載的住房建築面積為准。申請人他處有住房的,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合並計算住房面積。 (安元/吳梅/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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