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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2 關於拆卸
如果鑒定的話,具體到地板誰來拆的問題,建議消費者與廠家協商確定。如果廠家認可的話,消費者可以自己找人拆。若圖省事或者說避免日後廠家再找轍,選擇由廠家的人來拆也未嘗不可。問題的關鍵是,不管誰拆,都要幾方對拆下的檢材認可纔行。
常識3 關於鑒定結果
在此,鑒定有可能出現以下幾種結果。
一、不是蒜果木實木的;二、是實木的,但不是蒜果木的。
以上兩種情況,至少可以認定廠家的行為是摻雜、摻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摻雜、摻假是欺詐的一種,此時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第三種情況有可能為是蒜果木實木的,但與樣品不符。這時,要看購貨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比如說約定『按樣品送貨』,那麼,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追究廠家的違約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鑒定結果為送檢的檢材是蒜果木實木的,且與樣品無異。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就要自己承擔地板『鋪了拆,拆了鋪』帶來的損失了。
因此,如果懷疑自己買來的地板有問題,有必要想好不同檢測結論將會帶來的不同的後果。
也就是說,對鑒定潛在的風險要有所意識。
常識4 關於損失賠償
如果鑒定結果證實地板確實有問題,除要求雙倍賠償外,由此而帶來的一些合理的損失,消費者也是可以主張賠償的,但一定要適度,不要『獅子大開口』。因為如果訴訟的話,索賠標的不被支持的部分,是要由消費者自己負擔訴訟費的。
在此,一般合理的損失包括拆裝地板造成的損失,延誤入住而在外租房的損失等。其中在外租房的費用可以參照目前市建委公布的該區域出租房屋的平均價格。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的是,誤工損失最好別提。因為,實際發生的誤工損失不好計算,因為,為解決此事需要的時間不好統一衡量。比如說,你與廠家協商鑒定的事需要幾小時,這個沒法用一個量化的時間去圈定,可能你打個電話就協商好了,也可能你跑一個星期也協商不出個結果。但這個過程中,你是否就不能做其他事了都不好說。所以,一般除發生傷害的情況下可以獲得誤工費賠償外,這種消費維權的官司,要求誤工費很難得到支持。
律師出招:提存樣品最好進行公證
按照一般的交易習慣,我們都是『按樣取貨』的,而木地板的質量問題不是憑肉眼就可以鑒定出來的。因此,在選購木地板進行裝修,特別是大批量購買木地板時,最好對樣品進行提存,而且是將樣品提存到公證處為好。
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旦日後懷疑『貨不對板』,可以將『問題地板』與提存的樣品一起進行鑒定,這樣更能說明問題。
廠家、送貨及安裝最好選『一體式』
木地板的鋪設是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其中涉及的環節很多。因此,為避免日後出現問題後各相關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責任,造成扯皮,最好選擇生產廠家、送貨商及安裝公司為一家的『一體式』服務。交涉過程中巧用傳真機
在涉及一些大宗交易產生糾紛時,消費者若采取傳真形式與對方交涉,可巧借傳真機留存證據。即最好用那種能在傳真紙的上方或下方顯示發放號碼和接收號碼的傳真機,這樣的傳真件可以用來對付那些『你發了傳真他卻硬說沒收到』的不誠信的人。
解決問題時確認對方身份
出現問題後,無論是與廠家還是商家的人交涉時,消費者都要注意確認來者的身份。特別是對方要出具意見或做出什麼承諾時,一定要先要求其出示廠方或商家的授權委托書。以防日後在履行協議時對方不認賬。
板材包裝物上勿過多糾纏
像木地板這些商品,出於保護的目的,有些廠家會在地板的背面粘貼一些保護性的東西。要注意的是,這些東西是不能作為認定產品批次或質量的依據的。在這裡要分清這些標識是否就是商品的商標或標識。例如小趙遇到的這種情況,她是從廢板背面的標識發現的問題,但這個標識若不是商品的商標的話,不一定就能說明問題。
隱蔽性工程重在『過程監督』
鋪裝木地板這類工程屬於隱蔽性工程,因此,一定要把監督的重點放在過程上。
無論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工藝有問題還是材料有問題,都要及時叫停工程,並保存現狀,使『問題現場』的原始狀態不被破壞。這樣,有利的證據就保存下來了,解決問題也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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