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置業之選房篇專題
網友提問:您好:我和未婚夫日前以未來婆婆的公積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是我個人出的,還代由婆婆承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我婆婆的,正在辦理中.我想明確各自對該房產的權利義務所佔分額,該怎樣辦理?在房產證沒下來的期間內我可以申請共有權人嘛?謝謝!
張群力律師回復:可將房屋產權人寫成一人或多人的名字。另外內部可以寫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