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置業之選房篇專題
網友提問:請問律師,我有一套成本價房想出售,中介稱願現金收購,全款收購後但不過戶,只做公證,這種方式可以嗎?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證後沒過戶房子仍在我名下,日後會不會給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做為賣方,我還應注意哪些問題?我是否應采取這種方式賣房?
向陽律師回復:為了保護你的切身合法權益,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理過戶,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必須保證能及時獲得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