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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合肥市民關注的原『協和房產』老板攜款逃跑,造成眾多客戶房款血本無歸的房產中介詐騙一案,於7日下午在合肥市瑤海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協和房產』公司法人代表周惠國、經理虞建輝,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和10年。
2004年2月,浙江人周惠國、虞建輝商量在合肥開辦公司。周惠國、虞建輝通過『黃牛』代為辦理公司登記手續,為了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先繳存50萬元現金到銀行驗資賬戶,當日取得會計事務所驗資報告。2月10日,周惠國、虞建輝取得注冊資本為50萬元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當日,『黃牛』將注冊資本中的49.98萬元驗資從賬戶上提走。
協和房產公司成立後開始營業,周惠國、虞建輝分別任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主要從事二手房買賣中介服務。公司在明知經營收入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利用簽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代收購房款、代辦銀行按揭等手段,任意截留、使用、處分代收的客戶購房款、銀行按揭和售房保證金。同時,公司還以公司員工的名義收購陳某等人房屋,將產權證辦在個人名下,再從銀行套取按揭貸款,或者低價拋售套取房款,用於彌補公司虧空和清償借款。
兩被告人采取上述方法,共騙取18戶買賣雙方各種款項133.07萬元。2004年9月下旬,周惠國、虞建輝分別逃離合肥,協和房產公司關閉。2005年元月和2月,兩人在寧波市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
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惠國、虞建輝行為均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和合同詐騙罪。兩被告人歸案後,未能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法院遂從重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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