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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日前合肥市政府新解到,自2000年11月實行了土地儲備交易制度以來,合肥市通過土地儲備中心一個『口子』征收和供應土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合肥市土地管理局局長賈德昇介紹,合肥市於2000年11月成立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征購和供應土地,加強對土地供應的『源頭』治理,強化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調控力度,形成了『統一收購、統一征用、統一供應』的政府主導型土地儲備交易管理機制。截止去到年底,合肥市已收購、收回國有土地35宗,面積495.9畝,合同收購資金1.4億多元;完成儲備土地供應33宗,面積490畝,交易總額近2億元,實現政府收益5600多萬元,土地供求基本平衡。
從今年開始,合肥市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的用地一律實行招標拍賣,合肥市土地管理局局長賈德昇說。2002年1月1日合肥市政府公布實施《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對土地使用權、收購、儲備,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利用、供應、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運作管理、法律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等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
據介紹,去年合肥市先後成功舉辦了7次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通過土地資產變現為17家企業提供了近8000萬元的資金。一家破產企業的土地原來准備以每畝28萬元轉讓,經過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以每畝30萬元收購後,通過拍賣昇值到每畝63.5萬元。
賈德昇說,招標拍賣房地產開發用地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能夠杜絕土地出讓活動中的暗箱操作,遏制了土地隱形交易,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他同時解釋說,非房地產開發的外來投資項目建設用地不需要招標拍賣。
業內人士指出,土地交易制度的推行,對城市的經濟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一是政府通過統一征購和供應土地,掌握了城市土地的調控權,防止違法批地、多頭批地、越權批地等行為,培育和規范了土地市場;二是通過土地儲備中心對一些困難國有企業土地資產收購,盤活了存量土地,支持了國有企業的脫困;三是政府對城市用地實行宏觀調控,引導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最大限度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孟歌 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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