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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濱海新區開發日漸成熟的同時,天津市也加強了對土地交易市場的管理。
3月20日,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發布《天津市經營性用地統一集中交易公告》稱,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4月1日起,東麗、津南、西青、北辰、塘沽、漢沽、大港區經營性開發項目用地實行集中交易;6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所有經營性用地全部實行集中交易。
這表明,未來天津市對濱海新區1214平方公裡鹽鹼地的開發建設,也將加強控制。
此外,該公告還明確規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將作為惟一的土地有形市場和土地交易專門機構,負責統一發布全市經營性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組織實施招標、拍賣、掛牌工作。』此前,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只負責天津外環線以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交易,外環線以外的土地交易由各區縣自己組織。
『市裡進一步加強土地有償使用管理,規范、培育土地市場,將避免土地市場分散競爭和政府收益流失,促進全市土地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
『這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強土地交易基礎性工作的一個方面。』南開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曹振良教授向本報記者表示,『這是天津土地市場從非規范走向規范的過程,是一種理性的行為。』近年來,天津市成立了以市長戴相龍為組長的土地管理小組,並進行了加強土地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成立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從組織上健全了管理機構;對基准地價進行調研,力圖更真實地表現出天津近年來經濟成就和土地價格變化情況。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以前在天津某區,曾出現當地政府把幾萬畝的土地批出去,然後分批申報的情況。現在政府加強管理,就是為了收權,管住土地。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土地交易權上收到市裡,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土地出讓金方面,二是在土地出讓權方面,三是在信息披露方面。
出讓金方面,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明確告訴記者:『土地出讓金由區縣來收。』但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市裡和區縣有一個分成比例,具體的比例不得而知,『之前,區縣政府一直不同意市裡上收土地交易權力也就在於此。』他透露,土地交易權上收從2005年6月土地日時就已經提出了,直到現在纔公布實行,其中的阻力可想而知。因此,政策執行效果還要看情況纔能知曉。
土地出讓權方面,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出讓土地是由區縣上報,只是交易在市土地交易中心進行。知情人說,這也要看具體實施情況,『雖然申報是由區縣來做,但操作由市裡進行,也就是說操作的權力實際是在市裡。』信息披露方面,文件明確規定,『土地交易的結果等信息,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統一公布,其他部門發布的公告一律無效。』業內對天津市此舉大多予以肯定。天津市房地產商會秘書長齊志宏認為,對開發企業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土地沒有變化,政府職能沒有變化,只是出讓土地的場所從區裡變到市裡,對開發企業來說應該沒有太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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