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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七部委發布《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政府再次出臺房價調控新政。以今年3月份為時間節點,大中城市的房價一下子上昇為『政治問題』。緊隨而至,中央政府打出一組組調控『組合拳』,一些調控壓力較大的城市跟進出臺的配套政策更以打擊樓市投機為導向,舉措上『更激進』,擺出貫徹中央調控舉措不含糊的姿態。
近日多有媒體報道,稱調控措施已初見成效,房價漲勢得到遏制,有些大城市的房價『在全線震蕩中呈現小幅回落』,甚至還有媒體稱『樓市可能變成另一個股市』雲雲。
這類報道給人留下三個印象:一是房價一控就降;二是既然一控就降,那麼先前政府乾什麼去了,為何非得等到價格演變為『政治』後,纔使出有形的手?再是幸災樂禍,妄想著樓市崩盤時撿個便宜。
此回調控房價,中央政府給出的約束條件是房價大起大落都不成,都要追究地方政要的責任。現有行政體制下,這一招看似管用其實卻未必。地方應對責任追究,既體現貫徹中央精神雷厲風行,又展現調控立竿見影的辦法和手段多多,『玩』起來跟真的似的。
有些地方房價是這樣下降的:
一招,各地的房價均為綜合房價(均價),這個綜合房價的統計口徑就很有講究。當地方把本不該列入商品房價格統計口徑的『解困房』和『經濟適用房』房價納入商品房價格統計口徑時,所在城市的綜合房價旋即『降』下來一截。
另一招更絕,商品房價格也分三六九等,某調控壓力較大的城市悄悄通知開發商『暫停銷售』高檔商品房,短時間內,等於控制住了高檔商品房價格的出現,於是在統計盤面上,商品房價格只出現中檔和低檔兩個價位,以此為基礎統計綜合房價,調控立馬見效自不在話下。
這後一招還有更令人叫絕之處,你中央政府不是強調『大落』也不成麼,那好辦,當綜合房價回落過快時,地方政府可立即允許開發商適度恢復高檔商品樓盤銷售,由於統計口徑中增加了『高價位因素』,房價又可依地方的行政意願像牛皮糖一樣被拉『高』。
把高檔商品房作為調控籌碼,將暫停銷售或允許適度銷售的辦法權當調控的閘門使,系一些城市調控房價的『急中生智』,這不是我的杜撰,而是幾位相熟的開發高檔樓盤的浙商披露的調控玄機。
如此這般調控,玩的仍然是上有決策、下有對策的『政治技巧』,要蒙住中央政府也不大可能,但影響輿論走勢倒確實能收『奇效』於一時。這就足夠了。
有道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樓市真面目,只緣政府涉其中。我向來以為,放著增加土地供給和減少直至放棄一切違法的涉房收費等兩條調控房價且能見真效的措施不用,而偏偏去搞並無法律(理)依據的所謂打擊樓市投機,不是有人犯糊涂,而是有人身陷樓市利益之中難以自拔。
房價是可以通過市場手段調控的,經濟學關於供求關系決定價格走勢的基本原理無處不在。就說廣州的房價,1997年至今一直處於平穩狀態,均價始終穩定於每平方米5500元左右,無非就是充分保障土地供應,保證廣州的樓市始終處於適度供大於求的狀態。廣州的政府沒光想著從房地產市場中『榨油』,人家以『適宜居住、適宜創業』作為發展城市經濟的核心理念。倘若各大中城市的政府皆有廣州政府的心態,房價問題還需中央政府如此操心麼?
打個比方:40萬買了一個房子,首付20萬,貸20萬;突然大降價,房價跌一半,變20萬了。我以前最起碼還有半套房子,現在把房子買了也只能賣20萬了,還了貸款就什麼也沒有了,我的20萬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如果我不賣,還貸款也是20萬,買新房也是20萬,原來自己的20萬還是沒了。所以說降價對買了房子的沒有什麼太大的好處,但是對沒買房子的好處確實是很大。但是現在應該說超過一半的人還是有自己的房子住的,是吧!
但是我想現在房地產商的利潤是該降一降了,我現在看的一個小區竟然沒有起價和均價就讓大家來買號,到時候看人多少,再他們的基礎上浮動,挺宰人的得吧,貨少人多就貴些,人少貨多就便宜些,現在是賣方市場,本來也符合基本市場規律,但是房子這個東西是人生活必需的,並且金額也是很高的,房地產商就在這裡搞一些虛假的東西炒來炒去的,讓人厭惡,自己又沒有什麼辦法,就只有指望政府了,別漲了!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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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房紫!!!給我放子!!!我要房紫!!!給我放子!!!我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