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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為繼續保持天津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6月14日,天津市召開房地產調控措施新聞發布會,出臺六項舉措穩定住房價格。
一、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加快住宅建設進度,加大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場供應量。2005年,全市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規模佔全市住房的比重要達到70%以上,做到供求平衡。在今年住宅新開工1300萬平方米的基礎上,提前制定明年住宅建設計劃。明年計劃住宅新開工面積1500萬平方米,比今年增加15%,新增居住用地1000公頃。
啟動新家園建設計劃,重點開闢新居住區。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規劃建設10個新居住區。計劃今年年底完成6個居住區的規劃,其中啟動4個居住區的征地工作,明年年初新居住區開工350萬平方米以上。
積極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2005年安排建設經濟適用住房241萬平方米,其中普通經濟適用住房160萬平方米,實物還遷經濟適用住房58萬平方米,經濟租賃房7萬平方米,廉租房16萬平方米。2006年安排建設經濟適用住房260萬平方米,其中普通經濟適用住房160萬平方米,實物還遷經濟適用房100萬平方米。
二、嚴格土地管理,提高居住用地的比例
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2005年,中心城區供應各類土地800公頃,其中居住用地供應700公頃,佔總供地量的87.5%。加大中低價位普通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普通商品住宅供地比例由年初計劃的73%提高到80%。
嚴格土地管理。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房用地供應。經營性開發項目用地嚴禁非法轉讓。加強對開發企業閑置土地的清理,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土地征收閑置費,對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加強供地後監管,對不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的規定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以及不執行套型面積、銷售價格等控制性要求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對已批准用地的項目,必須按土地出讓合同(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使用條件和規劃指標進行開發建設,嚴禁擅自變更用地條件和指標。
三、優先審查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建設項目
加大規劃管理力度。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許可監管,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優先審查,在項目選址上予以保證。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適當提高建築容積率,嚴格控制低密度、高檔住房項目審批,所有新建普通住宅區的容積率不得低於1.0。對2年內未開工的住房項目,要再次進行規劃審查,對不符合規劃許可的項目要堅決撤消。嚴禁借規劃再次審查之際,擅自變更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定的各項控制性指標。
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加快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利用城市規劃和土地供應手段,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住房項目供應。通過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居住用地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套型面積、銷售價格等控制性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新建居住區集中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加快新家園項目規劃工作,形成中心城區、外環線周邊地區和外環線以外地區各佔三分之一的區域開發布局。
四、今年上半年的拆遷量再調減20萬平方米
控制拆遷規模。2005年,本市房屋拆遷主要是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拆遷,其中住宅拆遷規模控制在180萬平方米以內,低於去年水平。為減少因集中拆遷對市場需求的壓力,今年上半年的拆遷量再調減20萬平方米。在拆遷工作上,采取對建設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先拆、綠線范圍內房屋緩拆,當年竣工的項目先拆、跨年竣工的項目緩拆的原則。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封閉運作,定向用於安置拆遷居民。提高實物還遷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保證供應量與拆遷居民安置需求相適應,實現穩定拆遷。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
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適當提高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高檔住房、別墅的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同時取消貸款優惠利率。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使用公積金貸款。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逐步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實物還遷房、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的供應范圍,將社會保障住房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市人民政府對區、縣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管理。通過政府無償劃撥土地、相應減免有關費用、降低建設成本等措施,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將利潤嚴格控制在3%以內。多渠道籌措廉租房資金和經濟租賃房租金補貼資金,擴大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制度覆蓋面。
五、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交易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行為的監管。要重點監控經濟適用住房及普通商品房的建設和銷售,嚴格價格監管。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證售房、囤積居奇、虛假交易、哄抬房價、超過政府指導價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中介機構賺取二手房交易差價等行為。對違規的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采取通報批評、降低和吊銷企業資質、停止土地供應和項目審批或備案、清出市場等一系列處罰措施,並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公開曝光,淨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抑制炒作商品住房的行為。實行網上銷售、實名制購房,停止商品房期房轉讓,抑制投資性和投機性購房。自2005年6月1日起,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經濟適用住房5年以內不得上市交易。
六、所有住房項目審批情況全部實行網上公示
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所有住房項目的土地審批、項目審批或備案、規劃審批、銷售許可、入住許可全部實行網上公示,杜絕開發商違規炒作行為,實現對開發全過程的監控。建立市民舉報系統,及時對開發商及中介機構的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監測房地產市場動態。建立市建委、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聯合研究分析制度,及時監測市場運行,分析市場變動趨勢。完善統計體系,規范統計渠道,適時統一發布土地供應情況、商品住房上市情況、交易情況及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增強政策透明度,引導媒體重點宣傳普通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指導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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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濟適用房都那麼貴得話,我看對房價得抑制作用很有限,政府應該考慮經濟適用房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