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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第七條規定: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范私下交易行為。
為什麼購房要推行實名制?實名制購房能否成為抑制房價的利器之一?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采訪了相關專家和市民。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王寅東:實名制購房要與其他措施配合纔能發揮作用
實名制這個提法並不陌生,到銀行存錢也要求實名制,但我認為,實名制購房不是政策可以控制的,這是屬於社會意識和道德范疇的事情。當然,實名制購房的方向是對的,但一定要和其他政策配合,纔能體現政策制定者的本意。
《意見》裡規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我認為這完全應該,而且稅率似乎還可再提高。但同時又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這一條我感覺保守。因為賣房就意味著有了收入,而有收入就應該納稅,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些規定和實名制購房配合,應該會抑制過高的房價。實名制對正當投資者沒有影響毛先生:多套商品房擁有者.
聽說上海有人用字母代替名字購房,不知道這裡面有什麼玄機,但我們買房都是正正規規的,所以我說,這條規定對正當投資者沒什麼影響。我認為,單純規定實名制並不起作用,或者說只能起到心理作用,暗示的作用大於實際作用。就是說,對以前用一個名字登記的炒房人是個警示,對以後准備炒房的人是一個提醒。以後進入的炒房人會避開這一塊,用親戚、父母或兒子的名字登記也是可以的,不會有人看到新規定出臺了,還按過去的方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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