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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三:一邊是積極促銷一邊又勸說退定
盡管樓市異常火爆,但由於樓市的競爭態勢,不少開發商在樓盤的銷售上還是來不得半點馬虎,任何一個樓盤的開盤及平時銷售,都有幾分的謹慎從事和積極促銷。奇怪的是,深圳目前出現一些樓盤的開發商,一邊是積極促銷,一邊卻勸說或勒令購房者退定。
羅湖的方先生說,他之前在某樓盤開盤之初購房且交了首期,但兩個月後,開發商告知辦不了銀行按揭,要麼退房要麼一次性付款,眼看房子一日一日看漲,方先生顯得一臉的無奈。從市場常理來說,無論是哪個樓盤銷售,在開盤之初,總會引起購房者,特別是投資客的格外關注,顯然這種關注的目的就是獲得一個好的價格或投資回報。可就在他們為簽署認購書而感到心滿意足之後,長時間的等待,最終不少客戶是因為種種理由而又失去了房子,他們中多數人不知,這是有些開發商玩弄的『促銷方式』。
一位開發商的營銷主管私下裡告訴記者,這種退定的客戶多半是開發商找理由,如辦不了按揭、沒有按時來辦理相關購房手續為由,勸說或勒令退定,而實際情況是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隨著市場行情的積極看好,樓盤邊賣邊上漲,前期的售價已經大大低於現行市場價,有些樓盤僅一周時間上漲就超過了千元,開發商為了獲得更大利潤,就習慣采用拖延或尋找借口的方式,使前期客戶退定後重新入市,從而獲得更大利益。
怪事四:協議條款『變本加厲』合同內容霸氣十足
霸王條款的話題,對於多數消費者來說並不陌生,因為霸王條款不僅在房地產行業,在許多消費領域都存在。這些年,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媒體等對消費市場所存在的『霸王條款』予以了抨擊、整頓和曝光,確實也起到了不少的作用,原來有些不透明的東西變得透明,原來有些強制性的措施變得有彈性,原來有些硬性規定變成了人性化管理……這些變化使人感覺市場的越來越成熟,間接的理解則是『霸王條款』現象會越來越少,以至最終會成為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環境。
就在大家一片叫好的時候,有不少讀者指出,房地產市場的霸王條款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有點『變本加厲』,條款也越來越多。在羅湖上班的伍先生對於其現在所購房合同條款非常不滿意,他說,以前買房開發商在合同《補充規定》的相關條款還有得商量,換句話說,有些條款開發商還是提得含糊或是作些說明,畢竟考慮到補充規定也不能與相關法規相抵觸。現在不一樣了,合同附加協議(條款)就非常直接的表述,如『1、樓頂歸開發商;2、外牆歸開發商;3、會所歸開發商;4、車庫歸開發商;5、幼兒園歸開發商……』這些條款淋漓盡致地表現出十足的『霸道』。
以前有些條款還附加了說明,現在說明也沒有了,不少業主反映,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合同能不簽嗎?很顯然不簽代表買不到房,要看就看以後業委會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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