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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修改1999版合同,制定2003版新文本合同。據北京建築裝飾協會秘書長崔世海介紹,消費者現在與裝飾公司簽署合同,如果對方仍然使用的是舊版合同,消費者有權拒絕簽署,新版合同中的很多條款,從各個方面維護著消費者的權益。
規定合同價款
在新版合同價款中明確提出編制工程造價的參考依據和原則。鑒於家裝工程個性化及復雜性不可能制定絕對統一的工藝和價格,只能提出一個基本合理的的市場價格作為參考。為了讓裝飾公司合理的運用以上的原則,與之同時提出一個約束配套的條文就是『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准、制安工藝配套編制作為工程價款的依據』。
重視環保健康
新版合同將施工圖紙條目改為『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作為建設部強制性文件發布後,為落實文件要求防止返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時間、經濟上的損失,必須抓住室內環境設計這個龍頭作為室內空氣質量達標的保證。
此外還增加兩條具體條文:⑴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要求;⑵設計方案有關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必須提供預評價計算書。
強調裝修安全
為維護建築結構的完整,保護居住使用安全和減少施工中噪音污染,影響相鄰居民正常生活,新版合同將建設部發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110號文)令,北京市建委發布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和發包及管理暫行規定》?京建法(99)413號?兩個文件中有關在裝飾裝修工程中為保護建築結構完整和使用安全所規定禁止的行為和減少噪音擾民的規定寫進本合同第四五條內。
強調材料供應的責任、手續
家裝工程中大多是甲、乙雙方共同提供裝飾裝修材料,由於雙方驗收、接交手續不清責任不明確,在工程發生材料質量問題時往往糾纏不清。新版合同在條文中強化甲、乙雙方對所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質量的驗收、確認和接交手續的工作,明確最終責任。
明確工期延誤的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確認形成工期延誤責任是個較為復雜的問題。甲、乙雙方往往只憑口頭約定式回憶來認定工期延誤,由於缺少有力見證致使雙方產生糾紛。
現在合同中規定: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統一工程質量標准
質量標准:由於國家標准、地方標准版本較多,給工程質量檢驗上帶來一定難度。為減少甲、乙雙方選擇質量標准的隨意性,新版合同將舊款中的『其他規定』條文刪除,將質量標准規定為北京市建委制訂的兩個地方質量驗收標准:即《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准》、《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准》作為統一的驗收尺度。
強調工程驗收和保修
在原合同條文基礎上補充以下幾條內容:
1.具體規定進行階段驗收的內容;
2.明確工程驗收後雙方必須辦理的各項手續;
3.增加『工程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工程驗收合格』的條文;
4.根據規定調整了工程保修時間為兩年。
明確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條第二款『工程過半』,工程過半是作為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標准,但在1999版合同中沒界定工程過半的具體標准,施工單位在執行中各自劃線不能統一。消費者對此也認識不同,經常為此發生糾紛。在修改合同中界定了『工程過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
強調違約責任
1.為規范驗收內容、將關於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甲方能否提前入住的問題條文調移至本合同第十條內。
2.增加了因乙方責任導致室內空氣質量不能達標合格的處置辦法。
3.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為2?。
總之,《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2003版新文本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正當權益,更好地規范北京家居裝飾裝修市場,更好地為北京市民家居裝飾裝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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