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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幾年前,潘石屹就提出一個觀點,房子是給富人蓋的,房子也是賣給富人的,只有給富人蓋房子,更新下來的房子就能改善別人的生活條件。華遠的任志強也認為,中高收入人群應該成為商品房的購買客戶。
有一些專家用家庭平均年收入去計算國際通行的房價比倍數,得出房價過高的結論,於是導致每個人都在計算自己的工薪收入與房價的倍數比,並一致認為房價過高。任志強針對這種現象指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房價超過了家庭收入的4倍時,工薪族就沒有購買住房的能力,要另發放住房補貼纔有可能購房。政府的政策中並沒有將這部分人列入應購買市場商品房的行列,因此,這部分家庭根本就不應去計算商品房的房價與收入的關系。北京市年收入6萬元以下家庭可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待遇,這是政府住房補貼的一種方式。因此,在北京,6萬元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標准線。也可同樣推理:只有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上的家庭纔應進入商品房市場,成為市場商品房供給的對象。』任志強說,商品房的房價應只按中高收入家庭的情況作為計算的依據,國家也有文件明確規定只有這些家庭纔是市場商品房的供給對象。
著名策劃專家曾憲斌不久前也指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最重要的就是要大力發展二手房市場,而不應該打壓中高檔市場。『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收入的逐年提高,對住房的品質要求也是水漲船高,尤其2003年中國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後,對中高檔房的昇級換代已是必由之路。可是如果我們的中高檔房在產品質量上未能及時昇級換代,市場當然就會出現抵抗性。只要是差異化的產品,功能、景觀、配套、戶型等方面都有特色,中高檔房在市場上都供不應求,這在各地市場上都是不爭的事實。』
一向機敏的潘石屹則給出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來說明開發商要做的事情就是蓋『好房子』。『像彩電市場一樣,要讓這個市場走好,不是說只生產黑白電視機,把成本降低,而是有沒有等離子彩電,有沒有數字彩電,只有更新的產品生產出來,這個市場纔能活躍,纔能刺激需求。如果都做黑白電視機,這個市場都萎縮了,怎麼也賺不到錢,這是最大的問題。』
應該說,多為老百姓造好房子,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本市上半年中低價位住宅用地供應量明顯增加,中低價位住宅比重也有所提高。同時也應該看到,社會在進步,一方面政府要關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也要關心正在成熟發育的新興市場,這部分住宅的開發和需求,對城市形態的改變、人居的進步擔負有很大的責任。因為這種高檔不是金錢的堆砌,而是力圖改變人們的居住狀態和居住觀念,讓居住更富有生活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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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給富人蓋的,是買給富人的。被剝奪居住權的拆遷房是窮人的,而他們買不起房子。無論如何現在還是社會主義制度,難道“爲人民服務”中的“人民”和“三個代表”中的“人民羣衆”就是那些富人嗎?在開發商的眼裏除了短期暴利還有什麼?解放初期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爲什麼對哄擡物價囤積商品的投機分子進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