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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就利用土地牟取暴利現象批示:國土資源部迅速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2月20日,國土資源部召開了『全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農業部、建設部等10個部委的有關領導。這個會議開到了縣一級。
據了解,20世紀90年代初,全國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過熱,總量失衡的結果是174萬畝的閑置土地和數千萬平方米的空置商品房,大面積耕地被無序地蠶食,人均耕地面積急速下降。
有業內專家估計,1980年代末以來,土地出讓、轉讓所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最保守的估計每年也達100億元以上,『比走私造成的損失還要大』。據初步統計,1999年至2002年,全國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54.9萬件,涉及土地面積12.2萬公頃。對違法責任人給予行政或黨紀處分的3433人,刑事處罰的363人。國土資源部先後對23起土地違法案件進行了公開曝光。
土地市場秩序混亂,非法佔地、非法入市問題嚴重
1月12日,溫家寶副總理批示:『一些地方土地市場秩序混亂,非法佔地、非法入市的問題相當嚴重,利用土地牟取暴利已經成為一些單位和個人』尋租『的手段。不少國土部門管理松弛,有的甚至執法犯法,給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這些問題應該引起國土資源部的高度重視。對各地以各種名目非法佔用、轉讓土地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對違規建立的各類園區要進行清理,對土地執法中的錯誤做法要堅決糾正。』並明確要求『國土資源部認真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
國土資源部承認,盡管土地市場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土地市場秩序方面存在的許多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一些地區的問題還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違法批地用地,主要是違反規劃用地、未批先用、邊報邊用、越權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審批權等。僅從對全國50萬人口以上城市衛星遙感監測檢查情況看,這幾年,在新增建設用地總量中,違反規劃用地、未批先用、邊報邊用等違法用地宗數、面積所佔的比例都比較大。
二是一些地方違法違規出讓土地,主要是該有償出讓的卻劃撥供地,該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卻協議出讓,以及低價協議出讓,擅自減免地價,不依法追繳土地出讓金等。
三是一些地方違規設立各類『園區』,主要是一些『園區』違反規劃圈佔土地,違法授予其土地審批權,違法供地用地等,浪費土地問題嚴重。據對部分『園區』用地情況調查,一些違規設立的『園區』實際開發程度很低,大量土地閑置。
四是一些地方土地交易秩序混亂,主要是劃撥土地和集體土地非法入市,隱形交易,造成土地收益流失。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層次的。一是一些地方領導法制意識不強,有法不依,人為乾預土地審批、供應和執法;二是一些地方管理松弛,人員素質不高,對土地市場調控和監管不力。受利益驅動,更有甚者執法犯法,以地謀私,給違法者大開方便之門;三是一些地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不到位,執法不嚴,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不能堅持原則,以罰代法,敷衍了事,批評了事,罰款了事,補辦手續了事。四是一些法規政策還不夠健全完善。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國土資源部決定,從2003年2月至7月,集中半年時間,在全國開展以強化土地法制觀念、落實制度建設、促進管理到位、查處嚴重擾亂土地市場秩序行為為重點的自查自糾活動,從依法行政教育入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
整頓原則:自查為主 突出重點 重在整改 區別對待
這次治理整頓的原則是,自查為主、突出重點、重在整改、區別對待。
(一)自查為主。這次治理整頓工作實行上下聯動、自查為主。治理整頓工作的基礎是市、縣兩級的自查自糾,上級部門應加強對下級部門治理整頓工作的督查、指導。
(二)突出重點。治理整頓中進行依法行政教育,重點是領導機關和管理機關;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是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問題;查處非法佔地、非法入市,重點是查處違規設立園區、擅自協議圈佔集體土地和擅自利用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行為。
(三)重在整改。針對土地市場秩序中存在的問題,要立足於從管理上查找原因,舉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實措施;對來自外部不適當乾預的,要通過法制宣傳、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序和集體決策制度,提高抵制不適當乾預的能力。
(四)區別對待。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必須主動糾正,對不主動自查自糾,通過上級抽查或群眾舉報發現的問題,依法從嚴處理。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地分析原因,處理上要分清情況,區別對待。屬於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發生的歷史遺留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的精神,抓緊處理;屬於工作中的問題,凡是進行自查自糾的,以後不再作為問題提出;屬於違法的問題,只要是主動自查自糾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理。對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執法犯法,為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治理范圍:各類園區用地、非法圈佔集體土地、違法違規交易、管理松馳
治理整頓的范圍: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況。凡未經處理和尚未終止的非法佔地、非法入市行為,不以上述時間為限,均納入治理整頓范圍。
(一)各類園區用地。主要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設立各種名目的園區(城、村)及園區用地中存在的非法佔地、越權批地、違法供地等問題。(二)非法圈佔集體土地。主要是單位和個人擅自與鄉、村、組簽訂『征地』、佔地協議而圈佔土地問題。(三)違法違規交易。主要是違反《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供地和擅自利用劃撥土地、集體土地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問題。(四)管理松弛。主要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執法犯法,為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財務管理上違反財經紀律特別是違反國家『收支兩條線』政策規定以及中介機構未按規定與行政機關脫鉤的問題。
基本目標:土地執法中的錯誤做法得到糾正
這次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采取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自查自糾與上級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重點是抓好市、縣的自查工作。治理整頓工作安排大體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0日至3月10日)。
由部召開全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電視電話會議開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上公布《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方案》,並對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進行部署。會議講話和治理整頓工作方案會後下發。
(二)學習和對照檢查階段(3月11日至4月10日)。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真學習溫家寶副總理批示和這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切實提高對治理整頓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近年來國家制定的相關法規、政策進行深入學習,著重學習《土地管理法》確立的規劃用地、用途管制、保護耕地和違法查處等幾項重要原則和制度,學習土地市場管理的六項基本制度(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城市建設用地集中統一供應制度、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基准地價定期更新制度、土地登記資料可查詢制度、集體決策制度),熟悉和掌握這些基本原則和制度,並逐一進行對照檢查,梳理、分析這些法規、政策和制度在本地區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查找差距、分析原因。還要采取多種形式向有關領導和管理相對人宣傳這些法規、政策和制度,為土地市場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處理和整改階段(4月11日至6月10日)。
在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查擺問題並進行處理,同時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邊整邊改。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該清理的要堅決清理,該糾正的要主動糾正,該立案查處的要立案查處,該曝光的要公開曝光。
(四)驗收和總結階段(6月11日至7月30日)。
這次治理整頓的基本目標是,通過治理整頓,使嚴重擾亂土地市場秩序的非法佔地、非法轉讓行為得到查處,違規設立的各類園區得到清理,土地執法中的錯誤做法得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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