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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治理已查出租住房屋二萬多戶
《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0號)自11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以來,為確保《規定》的貫徹落實,本市房管部門進行了大力宣傳,並於12月1日開始進行房屋租賃市場的檢查治理整頓,重點治理不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行為。這項工作得到了社會關注和廣大出租房屋戶的配合,經過20多天的清查,目前已經查出房屋出租戶2.2萬戶。鑒於房屋出租人主動登記備案量大,市房管局決定將主動登記備案時限延長一個月,至2003年1月20日止。屆時一經發現違規租賃行為,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據了解,自12月1日我市開展房屋租賃市場清查治理專項活動以來,按照市房管局統一部署,房管系統上下聯動,以區、縣房管局為責任單位,逐街逐戶進行拉網式清查,督促房屋出租人及時到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截止12月20日,全市共查出房屋出租戶2.2萬戶,已辦理登記備案的3450戶。由於時間緊,工作量大,廣大房屋出租人依法租房、主動登記備案的積極性高,並要求延長補辦手續、不予行政處罰的期限,市房管局決定將補辦手續不予行政處罰的最後期限由2002年12月20日延長至2003年1月20日,給房屋出租人主動登記備案的充足時間。同時,各區縣房管局將繼續進行拉網清查摸底,並登記造冊,如果房屋出租人超過時限不主動登記備案,將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仍不補辦的,將按《規定》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以維護法規的嚴肅性,依法保護廣大群眾的利益,確保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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