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步受理申請
(一)房屋出租人或轉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須填寫《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表》,並同時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轉租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3)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供市或區、縣房產管理局批准的證明;出租商住兩用樓的底商用於餐飲、娛樂、洗浴、洗染等經營活動的,提供房屋相鄰關系人書面同意的證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5)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二)審閱出租人或轉租人提交的各種材料,經查驗合格後,受理登記備案申請,收取登記備案要件。
第二步驗證調查
(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查驗所有證件,並在《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表》審核內容欄填寫意見。
(二)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的進行現場查勘。
第三步登記發證
(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表》上加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
(二)核定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費,並通知租賃當事人交費,核發房屋租賃證書。
(三)對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填寫《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不予辦理通知書》,退還所收材料。
第四步資料歸檔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將辦結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資料按照時間順序整理訂卷,其中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資料應與原租賃登記備案資料一並訂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