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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正式實行。該條例在全國首次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了強制性規定:『商品房的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商品房權證應載明公共部位及設施。』此舉在全國房地產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房屋銷售面積的計量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在買賣關系中,似乎沒有哪一種商品比得上房子這麼復雜。具體到房子買賣結算,一般會面臨兩個因素,一是房價,二是面積。在京城樓市,以面積為單位的房價問題就已經很讓人頭疼了,面積問題也同樣不含糊,說不清道不明,不僅消費者不明白,就連許多開發商其實心裡也沒底:賣房子到底應該以哪一種面積來結算為最好?
說到房屋面積,業內大致有如下幾個概念: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牆體面積等。這其中的關系是:建築面積等於套內建築面積加上公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等於套內使用面積加上牆體面積。關於這一點,建設部頒發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是這樣規定的:『商品房按建築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按套出售。』由於受到過去集團購買的影響,京城的商品房買賣長期以來都以建築面積出售,最近纔有鋒尚國際公寓率先采取了『按套出售,以套內使用面積結算』的銷售辦法。此舉一出,立即得到了所有消費者的贊成和支持,但同時也得到了許多開發商的反對。
作為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等和專業知識欠缺等原因,幾乎不可能弄清楚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過道等為整棟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公用面積,也不可能去自行測量和分配這種公用面積。消費者惟一能確定的就是套內使用面積,也有人稱為『地毯面積』。因此,按套內面積售房能夠得到消費者的一致贊同是可以預料和理解的。
有許多開發商強烈反對這種方式,但是反對的理由似乎不能成立,或者說還不夠充分而有待商榷。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反對理由是:房子不僅是屋內的那點兒面積,它的居住質量還包括牆體厚度、大堂、樓道、電梯間、社區綠化、公共環境等切實關乎房屋居住質量的公共部位,按套內面積賣房,可能會導致開發商在公共部位上做手腳,也就是所謂的『公共部位縮水』。反對理由的矛頭首先指向自己而不是對方,『如果那樣,我可能會怎樣怎樣』,這樣的邏輯似乎有點站不住腳。實際情況是,如果按套內面積賣房,公共部位的地位反而會更加突出,因為只有公共部位做得更好,纔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來買房,消費者也會更在意公共部位。開發商可以縮水公共部位,但如果因此而使得房子賣不出去,就不能埋怨消費者不買賬了。針對『如果按套內使用面積賣房,將來的房屋牆體可能會越來越薄』的說法,鋒尚國際公寓總經理張在東指出:『牆體的厚度是由建築設計規范來約定的,與銷售沒有任何關系。』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按套內使用面積賣房會使權屬登記產生困難,張在東說,按套內面積賣房只是一種結算方式,權屬該怎麼登記還怎麼登記,二者沒有任何矛盾。
可以看出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公攤面積』這個變數上,消費者認為公攤面積難以確定而贊成按套內面積賣房,許多開發商因為公攤面積有可能成為謀取更大利益的因素而反對按套內面積賣房,問題的根本還是利益之爭。張在東認為,按套內面積賣房,無論是套內建築面積還是套內使用面積,保護的不僅是消費者的利益,實際上也保護了開發商,因為這樣可以避免開發商因為面積問題而損壞自己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被忽略了,按套內面積賣房,因為總面積減少而勢必使單價有所提高,公用部位的投資如何在價格上體現出來,應該遵循怎樣的原則,似乎沒有引起大家應有的關注。
8月10日,中國消費者報社、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舉辦研討會,邀請了《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制定者、全國人大法工委、建設部、中國消費者協會等單位的代表就房屋銷售面積問題展開熱烈討論,以試圖推進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量』盡快步入一目了然、有利於保護各方權益的階段。雖然得到了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大力支持,但這一努力效果如何還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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