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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上海市物價、財政、房地部門昨天發出通知,從3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交易手續費實行新標准。
為搞活上海房地產二、三級市場,促進住房消費,自1996年起,上海市的住房交易手續費標准已先後3次大幅下調,由當時的按房屋成交價2%降至每套500元(其中30萬元以下的,每套250元),降幅已超過90%。從全國范圍來看,上海現行住房交易手續費標准已是較低的,新標准實行後,將進一步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
新標准的三大變動:1、新標准改變了計費辦法,由原先按件計收改為按建築面積計收。2、購買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再承擔交易手續費,新標准規定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續費,全部由開發商承擔。3、存量住房交易手續費標准國家規定每平方米可以收取6元,上海的新標准規定每平方米收取5元,由雙方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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