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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用地
今年住宅用地供應總量
不低於前兩年平均水平
『穗十條』提到,要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要強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在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實行『應保盡保』;要確保2011年廣州商品住宅用地實際供應總量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優化土地供應結構,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
『穗十條』要求進一步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穗十條』強調,堅決抑制地價過快上漲,積極推進經營性用地預申請制度,對可能出現高地價的商品住宅用地,可以及時調整土地公開出讓方式,采取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限房價、限套型,競地價、競配建』,或綜合招標等公開出讓方式確定受讓人。
『穗十條』強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土地出讓淨收益中的提取比例,從目前的10%提高至13%,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讓收入溢價部分階梯累進提取機制。激勵和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在部分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舊』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控制目標
綜合研究居民支付力等
3月底前公布房價目標
『穗十條』把確定廣州市房價控制目標列入重點,廣州將嚴格按照國家要求,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綜合研究確定今年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標,並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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