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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利率優惠未兌現的問題,深圳銀監局昨日表示,已派人去相關銀行現場檢查了解情況,要求各銀行認真對待、妥善處理,『對某些不恰當的營銷行為,責成銀行及時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昨晚8時左右,銀監局就此事件向媒體發布了解決此事的『深六條』,對各家銀行近期的工作提出要求:有合同的按合同執行;如果客戶簽署過『不具備完全法律效力的合同』,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對待。銀監局作出如下要求:
第一,各行要高度重視客戶反映的問題和意見,『一對一』與客戶溝通協調,妥善解決與客戶的房貸糾紛。
第二,各行要靈活調度資金,盡快安排此前受理的符合貸款條件的購房貸款需求,特別是首套房貸款需求。
第三,如果銀行與客戶已就貸款優惠利率的執行標准簽訂了書面的合同或承諾書,且該合同或承諾書已發生法律效力,銀行必須按合同或承諾書的約定條款堅決執行。
第四,如銀行提供的承諾函或銀行要求客戶單方面簽字的借款合同,書面明確了相關利率條款,盡管從法律角度考量,這些承諾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確有證據證明銀行曾作出優惠利率承諾,銀行仍應區別對待,履行相應責任。
第五,近期開展對轄內銀行機構的個人按揭貸款合規情況的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銀行個人按揭貸款業務發生的違規行為,包括捆綁銷售、亂收費、虛假承諾等問題。
第六,銀行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深圳市政府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政策。新受理的業務一律按相關政策執行。
作者:潘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