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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樓市『限購令』細則
本地家庭限購第三套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一套
貴陽市有關部門得到證實,貴陽『限購令』也在2月16日出臺。貴陽名為《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國八條』實施細則明確:自意見實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內,對已有一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出售貴陽市中心城區人口密集、房價過高一環內的住房。
廣州樓市『限購令』細則
本地家庭限購第三套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一套
昨天,記者也從廣州市政府有關部門了解到,廣州《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雖沒有全文公布,但18日下午已獲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正式將廣州樓市限購的范圍從市內十區擴大到從化、增城兩個外圍縣級市。
根據規定,在一定時期內,暫定對在本市(含市轄十區和從化、增城市)已擁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同時,對於已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不能提供兩年內在本市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南寧樓市『限購令』細則
本地家庭限購第三套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一套
南寧市日前出臺《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住房限購措施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今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南寧市本地居民家庭不能購買第3套住房。
至此,南寧樓市關注已久的『限購令』政策塵埃落定。按照此『限購』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南寧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能夠提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累計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范圍內限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累計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范圍內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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