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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這幾年房價的飛速上漲,一樁樁親情官司圍繞著房子拉開帷幕,不少家庭糾紛由房子引發——
房子的本來功能是居住,但隨著這幾年房價的飛速上漲,房子成了老百姓家中價值最高的財產,也因此成為『離間』親人的一劑『毒藥』。兄弟姐妹為了爭房產斷絕關系,父子、祖孫為了爭房產水火不容,一樁樁親情官司圍繞著房子拉開帷幕。日前,記者從本市多家法院了解到,大多數涉及家庭糾紛的民事案件或由房子引發或以房子為爭議焦點。
父女打官司爭房
2004年4月,周大爺以女兒麗娟的名義向銀行貸款30萬元,在本市河西區買了一套商品房。2005年6月,麗娟為此寫了一份聲明:上述房屋購買時所付錢款及日後還貸與我無關,我僅是為貸款掛名而已,其房屋產權歸父親所有,待辦理產權證時,我同意將業主落名為父親,對上述房屋任何時候我均不主張任何權利。2005年10月,周大爺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證,麗娟為該房屋的共同所有人。2010年2月,周大爺要求麗娟與其共同前往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將產權人變更為周大爺一人,不想遭到麗娟拒絕。麗娟堅稱自己一直還貸,故主張一半產權。父女倆多次協商未果,周大爺無奈將女兒告上了法庭。法院經審理,根據麗娟所寫的聲明,判令訴爭房產歸周大爺所有。
據法官介紹,在各類親情官司中,父母子女之間的糾葛最難說清,也最傷人。不管是贏是輸,雙方從此留下打不開的心結。俗話說『一場官司十年仇』。有了房子並不等於有了家,房子有了,家卻散了,豈不是得不償失嗎?
房子割裂手足情
前不久,本市56歲的退休乾部何敏將妹妹何惠與弟弟何力推上了被告席,其訴訟請求是按照遺囑繼承父親留下的一套房產。據查,她的母親於2004年去世,父親於2009年1月去世。2007年6月,父親曾自書一份遺囑,將自己名下的一套私產房屋留給何敏,將其名下的20萬元存款分給何惠與何力各10萬元。何敏稱,父親去世後,姐妹間為遺產繼承問題產生爭執,妹妹何惠認為該房屋是父母共有財產,遺囑處分了母親的財產。而且何敏在執行遺囑中有侵吞財產的行為,所以不同意執行遺囑。為此三姐弟鬧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後,根據上述事實及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的規定,判令訴爭房屋歸何敏所有,由何敏給付何惠、何力上述房屋的繼承款項各8.7萬餘元。父親名下的存款31.6萬餘元,由何敏繼承3.8萬餘元,何惠、何力各繼承13.8萬餘元。
何家三姐弟經歷這場官司後,遺產是分割了,但同時手足之情也被割裂了。法官表示,兄弟姐妹間幾十年的手足情誼常常被一套房子徹底瓦解。在巨大的金錢利益面前,當事人往往無法理性應對,以致矛盾激化,但他們卻忘了:親情是多少錢也買不來的。(涉案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