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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濱海新區中低收入家庭及外來務工各類人員住房困難,從昨天開始,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向所在區域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請購買濱海欣嘉園限價商品房。
從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了解到,申請人分成具備天津市戶籍的申請人和來新區就業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兩種類型。其中,具備天津市戶籍的申請人,其具體的申請條件、所需要件、申購程序與天津市限價房政策相同。來津就業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則需要滿足非天津市戶籍的中國公民、在濱海新區企業、單位就業和在天津市區域內無住房等三個條件。
非天津市戶籍人員想要申請欣嘉園限價商品房,需要首先向所在企業、單位提出申請。所在企業、單位受理申請,並對申請資格進行初審,工作時限5日。企業、單位匯總本單位保障性住房需求,報濱海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時限5日。住保中心就申請人住房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納入公示范圍,工作時限5日。住保中心將申請人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由住保中心在10日內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由住保中心書面通知申請人。公示期滿,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予以批准,住保中心發放《天津市濱海新區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有效期1年。申請人持《天津市濱海新區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到售房單位購房。房源不足時,住保中心在公證機構監督下組織售房單位搖號、排序、選房,並建立輪候名冊。
在新區就業
非天津市戶籍人員
申請所需要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②企業、單位用工證明;(所在企業開具)
③本人住房情況證明;(已有住房的提供房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 《天津市濱海新區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表》;
以上要件中標注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的,經審核無誤後原件退回留存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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