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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國家針對地產調控再出重拳,推出了相比於之前政策更加嚴厲的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措施。隨後,各地紛紛出臺細則,落實樓市調控政策,其中住房『限購令』成為關注焦點。接著,北京,浙江等地又出臺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而近日,國務院重申『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再度發出樓市調控不動搖的聲音。
新聞背景:國慶前『新國五條』出臺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下發通知,推出五條措施進一步推進房地產調控,被業界稱之為『二次調控』,又稱作『新國五條』。
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的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的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關注焦點:『限購令』席卷全國14城市自『9·29』新政以來,『限購令』蔓延全國,成為地方落實9·29樓市『二次調控』政策的一大招式,截至目前至少包括北京、上海和深圳在內的14個城市已經推出限購令。
9月30日晚上,深圳緊急出臺『限購令』,規定從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其中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能夠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實際上,『限購令』始於今年4月30日北京出臺的『國十條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提出: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廈門市國土房產、金融管理、稅務等7個部門在十一當天聯合下發了有關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並決定采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即從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廈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繼深圳、廈門之後,10月7日晚間,上海也出臺『限購令』,具體為:『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目前,除上述北京、深圳、廈門、上海等4個城市外,還有福州、海口、杭州、寧波、南京、天津、廣州、三亞、大連和溫州等10個城市出臺了樓市『限購令』。
其它措施:多地出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房地產市場二次調控風暴還在繼續,緊隨『限購令』之後,浙江,北京二地又出臺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
9月30日,傳聞已久的《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正式發文,規定從11月1日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進行全面監管。凡在浙江省內批准預售的商品房建設項目將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實行封閉式管理,開發商申請使用預售金應向監管銀行提出申請,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同時規定未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的項目,主管部門不得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月25日,北京出臺將於12月1日起實行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保證預售資金優先用於工程建設,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輿論將此視為北京市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新舉措之一。
此外,業內人士認為,上海有望跟進執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並有分析指出,全國很多城市都會這麼做,只是部分城市以前可能已有相關文件了,並不是都需要再出新文件。
業界認為,這將對開發商資金鏈產生一定壓力,為此,開發商必須加快開發進度,並采取合理定價,以實現快速銷售。
未來展望:中央再發抑制房價聲音『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研究推進房產稅改革
就在樓市迎來第二輪調控滿月的關口,中央再度發出樓市調控不動搖的聲音。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重申『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業內專家表示,從國務院態度來看,樓市暫時還看不到政策松動的跡象。
10月27日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公布。建議提出,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建議還提出,未來五年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給,抑制房地產投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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