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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否認是『二手房』,要求拿出證據
房產交易中心稱『無權開證明』
這兩天,劉先生很窩火。他去年5月買的一套新房,竟被查出是『二手房』。由於該房曾在成都市房管局備過案,他就不能領取本該享受的兩項購房補貼:財政補貼和契稅補貼,共計7500元。
劉先生找到開發商,開發商卻否認了賣出的是『二手房』。劉先生找到房產交易中心開證明,工作人員表示『無權開證明』。
劉先生陷入兩難:『那我損失的補貼款,該誰來承擔?』
新房成『二手房』不能享受補貼款
劉先生是一名『80後』,大學畢業後紮根成都,奮斗數年准備買房結婚了。去年8月,他看中了雙星大道『上道西城』的樓盤,花38萬元按揭了一套82平米的房子。今年10月19日,劉先生拿到房產證了,這時他纔聽朋友說起,根據地震後成都市出臺的相關購房政策,他還能領到兩項購房補貼,包括財政補貼和契稅補貼。
根據網上刊載的政策信息,劉先生粗略算了一下,兩項補貼總共有7500元。
21日,劉先生抱著厚厚一疊資料,來到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領補貼款。
窗口工作人員把他的房產信息快速輸入電腦:『辦不到哈,你的房子2007年被賣出去過,還在房管局備過案,無法享受優惠政策。』經工作人員解釋,劉先生纔知道,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簽約備案且在6月15日後撤銷備案的商品房,不享受購房補貼,他的房子就在此例。
劉先生傻眼了:『咋可能呢?我買的新房怎麼成二手房了?』工作人員建議劉先生找開發商問清楚。
開發商要證據交易中心沒權開
走出房產交易中心,劉先生開始懷疑,有人買房之後又退房,開發商再把房子賣給了他。『但售樓小姐根本就沒向我提過這是「二手房」,她只是催我快點交錢……』劉先生說,雖然他買房時沒主動確認房屋的性質,但根據政策,在商品房出售前,開發商有義務告知購買該房屋能否享受購房財政補貼政策。
當天下午,劉先生打電話到成都市興西華建設有限公司的售樓部詢問此事,但被工作人員否認了:『不可能,我們怎麼可能賣二手房給你嘛。空口無憑,你拿出證據來嘛。』
為了找證據,第二天,劉先生又來到房產交易中心,希望工作人員能出一個證明,證實房子的確被賣出去過。但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無權開這種證明。』
一方要證據,一方又無權開。劉先生陷入了絕望:『那我損失的補貼款,又該誰來承擔呢?』
回復房管局:開證明需協商開發商:經理在外出差
昨日下午,劉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再次來到成都市房管局,向房屋產權監理處鄒主任講清楚了事件的始末。
對此,鄒主任表示,會將李女士反映的情況上報,因為開證明需房管局3個部門共同協調解決,等協商好後再給他們答復。
李女士又打電話到興西華建設有限公司詢問解決方案。工作人員表示,這兩天,他們的經理正在外地出差,等經理回來後,會立即將此事匯報,爭取給一個滿意的答復。
溫馨提示>>>
如何享受購房補貼
1、購房者買房前應確認房屋是否享受補貼政策
按照規定,凡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間,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含高新區)范圍內的所購房屋類型、房屋面積符合《意見》要求的市內外購房者,可享受購房財政補貼。
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簽約備案且在6月15日後撤銷備案的商品房,不享受購房補貼。
2、領房產證後纔能領補貼
購房人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纔能領取購房補貼。可憑房屋所有權證、居民身份證、相關完稅憑證等資料,到成都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房產分中心購房補貼發放窗口辦理領取手續。房管局將在3個工作日內核實發放。
3、購房補貼這樣算
契稅補貼: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稅地方所得部分(現行政策是契稅總額的65%)全額給予補貼。購買其他商品房和已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稅地方所得部分的50%給予補貼。
財政補貼:購買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1.5%給予購房補助。購買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1%給予補助。購買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0.5%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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