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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有關部門近日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出臺意見,要求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經濟適用房購買5年內不得以出售、出租等各種方式進行轉讓,確需轉讓的一律由政府按原價回購。5年後出售時須繳納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優先回購。
意見指出,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標准,嚴格銷售對象資格審核,不得變更批准的項目規模、套型結構和用途。要根據實際在縣城和重點鎮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滿足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的住房需求。
同時,陝西省還將支持『限價商品房』建設。市縣政府可通過限價商品房解決當地城鎮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限價商品房5年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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