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先生問:小區共有部分歸誰所有?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徐璞律師解答:依照法律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本報記者李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