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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評論認為,按套內面積算面積,很可能將推高樓盤單價。可實際上,如果從消費者的角度考慮,套內面積算,纔是實實在在的人居面積。在廣州某豪宅盤,一梯一戶的設計,可謂奢華,近3萬元的單價,更不便宜。一套400餘平方米的單位,套內面積只有300多平方米,公攤面積達70多平方米,如果按3萬元/平方米的價格算,買家在這公攤面積上,就得多掏200多萬元。相當於,在廣州近郊買一套別墅了。如此一算,對於買家來說可算是無法面對的硬傷:何必要在這裡花這個冤枉錢呢?
近年來,房價高漲,為攤低平均價格,不少開發商在產品設計上打起了主意,入戶花園、大飄窗、復式、陽光地下室、頂層天臺……種種可能規避政策打擦邊球的做法,都在為買家提供一個劃算的算法。這裡是不算面積的,這裡是減半計算面積的,如此一來,原本看起來高的單價,便降低下來,『抵買』、劃算的心情便佔據了買家的心。
5月,廣州市規劃局就貫徹實施《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辦法征詢市民意見,根據《辦法》,非居住建築的空中花園、活動平臺、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外圍有圍護結構或欄杆高度為1.5米及以上的,要按全部面積計算;外圍無圍護結構且欄杆高度不足1.5米的,按一半面積計算。對飄窗面積的計算,《辦法》也進行了重新規定:『飄窗為窗臺飄出建築結構外圍(即建築最外輪廓的柱、牆等)的部分,飄窗飄出結構外圍的進深一般不得超過0.5米,飄窗高度一般不得超過2.2米。符合上述要求的飄窗不計算建築面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飄窗按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也就是說,如果飄窗高度超過2.2米或進深超過0.5米,都將按全部面積計算。
以往入戶花園、大飄窗來偷面積的做法,在新政策下,將不再通行。有發展商坦言,這樣一來,以後可能不會再推出大飄窗設計的產品,因為對於以往減半面積的算法來說,已沒有意義。
對於買家而言,從早期的不願接受入戶花園、大飄窗,到現在的習慣、喜歡,而未來相關的產品設計,卻很可能因為新政策的因素而漸少運用。許多攢了許久積蓄的買房者,有時候,往往為了那百分之多少的實用率在猶豫不決,誰都想要一套更實在點的房子。而劃算的買房計算面積方法,什麼時候纔能真正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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