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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市政府出資建設的大型福利房小區『僑香村』與『深雲村』,最近飽受爭議。(6月10日《廣州日報》)
飽受爭議,是因為這兩個小區不但是為公職人員所建的定向經適房,而且配套設施極其豪華,大居室甚多,價格則極其低廉——4800元/平方米,只是成本價,而周邊房價則在3萬元/平方米左右。不少經濟實力較好的公務員,將成本價分配的房子轉手一賣,則可淨賺數百萬元。報道稱:這無疑是一場造富運動。
不僅如此,建房的目的還並非全都是為了解決公職人員住房困難——只要此前未享受福利政策住房待遇,就可以申請,至於其有沒有商品房或者甚至有多套商品房,則並不受影響。大多數人尚在體味房奴之艱辛,甚至,如任志強所嘲諷的『連首付都付不起』——當房奴都不夠資格的時候,財政斥資、政府佔地,為的就是解決所謂『房改遺留問題』,為公職人員找一個心理平衡,這怎能不飽受爭議?我看,說『飽受爭議』有點太客氣和含蓄了,老百姓不紅眼纔怪呢——公職人員沒搭上房改末班車算『遺留問題』,從來就沒有房改過的老百姓現在沒房住,是誰『遺留』下來的?又算什麼『問題』呢?
有關部門還解釋說,老百姓理解不了的問題屬於『制度問題』。照此邏輯,『福利分房』概念在政策上成為歷史之後,體制內仍要『福利』一下,政府也是在為『體制內不公』『擦屁股』;然而說到制度、政策因素,中央承諾的『住有所居』、『社會公平』,難道不該理解為為老百姓解決住房難、住房保障政策上必須顯示公平的政策依據嗎?如果在體制內為自己謀福利,用納稅人的錢補貼自己,以至於『轉手一賣可淨賺數百萬元』,經適房要麼變成了『官適房』,或者又變成了有錢人的『富舒房』,如此尷尬的局面,該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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